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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三年行动方案 全力打造长三角南翼总部经济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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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9:34 来源: 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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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宁波市发改委正式发布《宁波市培育壮大总部经济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通过三年努力,将宁波建设成为长三角南翼总部经济发展高地。

  方案明确,到2027年,全市总部企业数量较2025年预计增长20%以上,力争实现世界500强企业零的突破。

  根据方案,宁波将重点发展制造型、贸易流通型、跨国型、研发创新型四大总部类型,同时培育其他特色总部企业。

  为精准扶持企业发展,宁波将建立“潜力总部—市级总部—省级总部—省级领军总部”四级梯度培育体系,并根据企业生命周期提供差异化政策支持。

  目前,宁波已拥有中基宁波集团、雅戈尔、极氪、得力集团、拓普集团、东方日升等一批知名总部企业,反映了宁波在服装、家电、文具等传统产业的优势,以及在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布局。

  宁波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发展总部经济将有效强化产业乘数效应,通过集聚决策、研发、结算等高端功能,带动供应链、创新链、人才链协同升级。

  该方案的出台实施,将有力推动宁波优质企业通过发展总部经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国际竞争力。

  通过三年努力,宁波将形成总部企业集聚效应,进一步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方案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总部认定标准方面

  企业需满足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宁波,并在市外拥有至少2个分支机构或控股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鼓励现有企业通过“总部—分支机构”模式进行资源重组,支持区域型总部升级为全国乃至全球总部。

  为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宁波将开展全国“招大引强”突破行动,聚焦“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创新“龙头引领+产业链延伸”招商模式。同时,推进全球跨国总部集聚行动,加大欧盟、RCEP等重点区域招商力度,举办“海外宁波周”等活动吸引跨国企业落户。

  为促进甬商回归,宁波将充分发挥异地宁波商会和“宁波帮”资源优势,通过政策宣讲和精准对接,吸引在外发展的甬商回归投资创业。

  此外,宁波还将前瞻布局新兴总部经济,重点培育产业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经济业态总部企业。

  空间布局方面

  宁波将构建“3+N”总部经济空间格局,其中东部新城、南部新城、泛三江口将打造成为综合性总部核心集聚区。

  甬江科创区、北仑和前湾新区等区域,将重点发展研发型和先进制造业总部。

  各区(县、市)也将结合自身产业特色,培育区域性总部基地。

  载体建设方面

  宁波将推进“楼宇经济+总部经济”融合发展,打造具有宁波特色的港航、电商、金融等专业总部楼宇。同时,创新用地供应方式,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灵活供地模式,为总部经济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为提升总部企业竞争力,宁波将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牵头承担重大科技项目。

  金融服务方面

  将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上市融资。

  人才支撑方面

  将实施甬江人才工程,赋予总部企业更多人才自主认定权。

  营商环境优化方面

  宁波将加快培育人力资源、法律等高端专业服务业,完善“甬易办”等涉企服务平台功能。同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跨境便利化服务,为总部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发展环境。

  方案特别强调要支持企业构建“总部在甬、基地在外”的跨区域布局,抢抓RCEP机遇拓展海外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