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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不得设置酒类产品销售网点!

新闻中心 > 长江经济带 > 重庆

2022-06-15 17:08 来源: 重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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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4日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消息 《关于加强酒类产品销售市场 监督管理的通知》 已于近日印发 将全面建立五项制度 规 范酒类产品销售秩序
  ↓↓↓
  #1 严格酒类产品备案许可制度
  严格备案、许可工作时限,对新申请仅从事预包装酒类产品销售的经营者实行 食品经营备案 。
  对市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从事酒类产品销售的实行 网络食品交易备案 。
  对申请从事散装白酒类产品销售的实施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 。
  #2 严格酒类产品进销货记录制度
  在全市品牌白酒专卖店、散装白酒销售、网络售酒等酒类产品经营中全面建立进销货记录制度,要求经营者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并按规定保存相关凭证,启用统一格式的 《重庆市酒类产品销售凭证》 。
  #3 严格散装白酒监管制度
  将散装白酒作为重点监管品种 ,落实标签标识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规范散装白酒贮存场所和盛装容器的标签标识,进一步规范销售行为。
  #4 严格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制度
  全市范围内校园周边 不得设置酒类产品销售网点 ,要求酒类产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严查向未成年人售酒等行为。
  #5 严格酒类产品追溯管理制度
  开展重点酒类产品电子化追溯管理,依托“渝溯源”平台,打造重点酒类产品 “一品一码” ,逐步实现对全市所有酒类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提升酒类产品智慧化监管水平。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全市酒类产品经营者风险分级和频次化监管, 进一步规范酒类产品销售市场秩序,切实 保障消费安全。
  重点对象: 酒类产品批发和专卖经营者、商场超市、校园及周边经营者。
  重点场所: 农贸市场、酒类产品批发市场、KTV、酒吧、迪吧等。
  主要品种: 白酒、啤酒、葡萄酒等。
  重点查处: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未按要求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从事酒类产品销售,销售“三无”、来源不明或无合法来源、假冒酒类产品和质量不合格、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酒类产品,以及向未成年人售酒等违法违规行为。


  防控小贴士
  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城市和重点地区,减少跨省(区、市)人员流动。外出时,遵守预约、限流规定,错时错峰出行,配合做好“测温、验码”等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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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重庆发布
  文字:周小平
  编辑:邹雨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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