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获悉,今年内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将不作逾期处理。
据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在11月20日晚举行的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45场新闻发布会上,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苏阳也表示,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者隔离,或者因疫情停业、失业而失去收入来源的存续个人住房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购房者自主开展协商,灵活采取合理的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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