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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三有”模式助推基层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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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09:46 来源: 中国舟山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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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全市各乡镇(街道)累计审查涉法事项500余件,经审查后事项的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均为“零”。一是审查机构“有位”。加强改革关键点位建设,制定县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工作规则,推动各县(区)成立审查中心并挂牌运行,坚持“制度上墙、人员亮相”,共计核增事业编制人员12名。完善乡镇(街道)涉法事项备案审查、疑难复杂事项协审流程,明确50万至100万元重大合同备案审查金额,提高合法性审查可操作性。各县(区)审查中心成立以来,已完成重大涉法事项备案审查181件,审查率达100%。二是审查事项“有谱”。健全审查事项谱系,编制“县(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三级审查事项目录,延伸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机构“疏导端”审查范围,推动涉众型村社合同、村规民约等基层涉法事项纳入审查范围,消除村级事务合法性审查空白点。加强审查流程规范和示范引导,印发涵盖107个审查要点、158个常见问题的工作指引,梳理形成61个行政执法高频易发涉法风险点和注意点,推动问题靶向治理。三是审查人员“有数”。加强审查队伍建设,建立以1名以上法治审查员为骨干,司法所、综合执法队人员及顾问律师等N种专业力量为补充的“1+N”架构,为基层合法性审查有效开展提供智力支持。截至目前,全市共配备法治审查员37名,乡镇(街道)法治审查员覆盖率达100%。出台公职律师协助参与合法性审查激励政策,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各县(区)共聘请80余名专业人员成立“法核专家团”,进一步充实协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