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每月200元!合肥这些老人吃饭有补贴!
近年来,我市通过改造提升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等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为了全面高质量推进十项暖民心行动之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我市从多渠道发力进行支持。
日前,我市公布
最新的老年助餐补贴方案,
从老年用餐补贴、
助餐机构的建设和运营等
多个方面提供补贴。
老年用餐补贴
老年用餐补贴方面,方案规定,凡是 户籍在我市的60周岁以上经济困难(低收入)的老年人, 由本人或者其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申请均可获得助餐补贴,并且可在全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使用。
补贴标准分别是:
60周岁-69周岁经济困难(低收入)的老年人,每月补贴100元/人;
70周岁-79周岁经济困难(低收入)的老年人,每月补贴150元/人;
8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低收入)的老年人,每月补贴200元/人。
在瑶海区和平路街道社区大食堂,老人正在打饭。全媒体记者 郭如琦 摄
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
为推动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方案规定,在省级对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按照每个10万元、3万元补助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的基础上, 市级财政再分别予以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目前已发放补贴资金261.64万元。
老年食堂、助餐点运营
为支持老年食堂、助餐点正常运营,方案规定, 按照就餐老年人的就餐次数,给予老年助餐机构每餐不低于1元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于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水、气、热落实居民价格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收减免政策。
今年以来,已补贴和减免资金319.11万元。
在蜀山区天鹅湖社区爱心食堂,老人们在开心地用餐。全媒体记者 郭如琦 摄
社区老年助餐纳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同时,我市还把社区老年助餐纳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中统筹安排, 将助餐工程列入养老服务综合体统一建设,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集成, 避免设施重复浪费。
支持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无偿将自有、国有房产用于老年助餐服务, 目前全市90%养老助餐机构用房都是由属地政府免费提供。
包河区芜湖路街道金玫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干净、优美的就餐环境。全媒体记者 郭如琦 摄
记者还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养老助餐工程进展迅速、成效显著。 截至8月底,全市已建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814个, 其中城市老年食堂132个、老年助餐点417个;农村老年食堂69个、老年助餐点196个。已投入运营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473个,累计服务老人242.36万人次,受到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人的广泛欢迎。
长丰县造甲乡宋岗社区暖心为民食堂。全媒体记者 朱震宇 摄
文字 | 全媒体记者 朱震宇
编发 | 全媒体编辑 周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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