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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昌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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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00:00 来源: 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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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规范我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南昌市商务局会同南昌市财政局制定了《南昌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后以两局名义联合印发执行。

  二、起草思路

  《办法》主要从支持健全首发经济体系、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等三大方向,明确资金支持方向、支持范围和标准、支持对象及基本条件、资金申请及拨付、绩效管理、资金监督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规范资金执行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规定了《办法》的制订依据、适用范围、遵循原则,细化商务、财政、行业主管部门、县区及项目实施单位各方职责,构建分工明晰、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资金管理工作体系。

  (二)资金支持方向。明确支持方向为健全首发经济体系、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等三大方向;同时,明确试点资金不予支持的情形。

  (三)资金支持范围和标准。围绕试点建设三大方向,细化为16个子方向支持条件及标准。实行差异化以奖代补模式,分类设定支持标准和最高补贴限额。

  (四)资金支持对象及基本条件。明确申报主体资质条件、项目实施时间、属地范围、入库管理及信用合规标准,严把项目申报入口,杜绝重复申报、低效项目、公益类及传统同质化项目。

  (五)资金的申请及拨付。明确试点资金的申报和审批程序。

  (六)绩效管理。明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七)资金监督及责任追究。明确监督和检查相关事宜,建立资金管理追责机制。

  (八)附则。包括解释权归属、实施日期和有效期等。

  四、主要特点与考虑

  《办法》严格对标国家试点建设工作要求,精准聚焦首发经济、商旅文体健融合、IP跨界赋能三大创新赛道,清晰划定扶持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坚决不支持传统同质化业态、纯公益性项目、政府类活动及违规低效项目,确保财政资金精准滴灌新型消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构建“事前准入审核、事中绩效监控、事后验收清算、全程监督追责”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不重复扶持原则,细化绩效评价与资金清算规则,强化违规行为追责问责,既最大限度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又坚决防范资金挤占、挪用、套取等风险,实现政策激励与规范监管双向统一、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