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扎实推动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
为努力提升城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2022年,我市把持续巩固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成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落实,以精准为核心,以联合聚动力,以实效为目标,提高“三标准”,强化“四机制”,统筹“五保障”,积极顺应城镇困难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落一人。
提高“三标准” 兜底保障底线更加坚实
“2022年,我市在大力开展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工作,巩固拓展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成果时,提高了城市低保标准、特困人员标准和临时救助标准,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南昌市民政局救助科科长朱国保说。
在做好兜底保障底线工作方面,我市出台了《南昌市临时救助操作规程》,最高救助标准达40000元,较上年增长36.8%;出台《南昌市农村突发困难户临时应急补充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临时应急补充救助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衔接机制,2022年实施临时救助3371人次,发放救助金额707.3万元。在提高城市低保标准方面,去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兜底保障功能和巩固解困脱困成果显著增强,去年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60元,达到每月855元,较上年增长7.5%。同时,提高特困人员标准,在全省率先实施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统一,自理、半失能、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统一。此外会同市医保等部门出台特困人员医疗费兜底政策,解决了特困人员后顾之忧,2022年保障标准提高85元,达到每人每月1120元,较上年增长8.2%。
强化“四机制” 民生保障服务更加有力
强化民生资金监管机制。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去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修订出台《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25件规章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利用“数字民政”社会救助系统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对异常问题及时预警,加强风险防控,最大限度避免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确保民生资金运行安全。
下放权限,强化救助服务时效机制。去年,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救助事项实现一网通办,让困难群众办理救助事项“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将低保等社会救助事项审核确认权限全面下放到乡镇(街道),时限缩短至18个工作日,工作效率提升60%。强化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广泛动员慈善力量支持、帮扶困难群众,实施24个慈善项目,开展慈善信托项目,备案资金1.24亿元。疫情期间,共有260余家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参与人数约3.2万人次,投入资金1620余万元,服务社区超200个。强化群团组织帮扶机制。市总工会对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发放帮扶资金82.8万元。市残联共为20401名残疾人提供了精准康复服务,补助21家残疾人托养机构,为865名残疾人提供了日间照料和托养服务。
统筹“五保障” 专项救助合力持续夯实
去年,我市不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服务能力,着力构建分层分类、保障有力、规范透明、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统筹做稳就业保障、做实社保保障、做准医疗保障、做细教育保障、做大住房保障“五保障”。
在做稳就业保障方面,积极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大力促进城镇困难群众就业;举办专场招聘活动1950场,提供岗位近400万个;建立“出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动态援助工作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在做实社保保障方面,聚焦瞄准低保特困和重度残疾人员,着力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精准帮扶政府兜底代缴惠民政策,实现社保全覆盖城镇困难群众。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的“安全网”,为全市68434名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在做准医疗保障方面,实时共享城镇困难群众基本信息,动态调整,实行精细化管理。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实施倾斜保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施“惠民保”精准保障。
同时,在做细教育保障方面,我市教育资助政策从学前到高中全覆盖,累计发放资助资金5919.5万元,资助8.43万人。建立完善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信息台账,对全市 7581名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跟踪管理,严格落实控辍保学有关要求。另外,在做大住房保障方面,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个人自愿申请、部门联动审核”的基础上“应保尽保”,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共65226户,发放租赁补贴27958户6176万元(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6000户租赁补贴发放的年度目标任务)。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推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多方筹集盘活65个项目、24675套(间)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5%。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扩大住房保障受益面,将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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