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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全面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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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9:12 来源: 南昌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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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自2024年4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全面上调。

  从我市失业保险金调整前后标准对比来看,南昌市本级、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南昌经开区、南昌高新区,从每月1665元调整到每月1800元,上涨135元。新建区、南昌县从每月1557元调整到每月1683元,上涨126元。进贤县、安义县从每月1449元调整到每月1566元,上涨117元。

  对正在领取且尚未领取完毕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无需任何手续,4月起我市将按照新的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需要注意的是,对2024年4月1日前已一次性领取完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将不再重新计算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