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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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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 09:06 来源: 南昌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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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8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部委推行的“认房不认贷”政策,该中心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优化。

  通知明确,自7月1日起(含7月1日),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购房所在地购买唯一住房的,执行住房公积金首套住房贷款政策;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住房贷款政策。不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记者了解到,新政策执行后,市民拥有的房屋套数将以购房所在地的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档结果为准。针对曾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但名下房屋已出售没有任何房产的市民,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家表示,只要其所购房屋的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查档结果显示无成套住房,7月1日后购买一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依然可按照首套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