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联系我们:027-85695666

我市下发通知部署冬春救助工作

新闻中心 > 长江中游城市群 > 南昌

2024-10-14 09:07 来源: 南昌日报社
【字体:

  日前,我市下发通知,对做好全市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重点关注因灾倒损房重建维修户、农作物绝收户、家庭财产严重损失户及受灾的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需求,加大救助力度,提升救助精细化水平,确保他们温暖过冬过节。

  我市要求在全面普查、深入摸底、逐户建档的基础上,及时将因灾遭遇生活困难等各类受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实行登记造册、专账管理。为确保救助对象确定精准,我市明确救助对象必须是受灾人员,要把“不受灾不能救助”作为冬春救助工作的底线红线;必须是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需要政府救助的受灾群众,杜绝把明显生活不困难的受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认定程序必须更加规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信息比对,系统上传受灾情况、家庭困难、申报审批程序等相关材料,严禁夸大上报冬春需救助台账套取中央资金,严禁因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受灾严重的困难群众得不到救助。要严格按照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完成“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工作程序的要求,市级将在10月28日前运用现场检查、系统抽查台账抽查、电话核验等方式完成“核查”,并联合财政部门上报请款报告,确保在春节前将救助款项全部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此外,我市还明确,要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财政部的规定,冬春救助资金主要用于灾区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救助,不得用于临时救助和慰问支出,更不得挪作他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重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