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财政部门下达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6190万元,支持农户做好2025年春耕备耕工作。
据了解,该项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助、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在补贴标准方面,市级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市财政部门将会同市级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推动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