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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排污许可提质增效,东湖风景区率先完成全市排污许可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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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00:00 来源: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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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管理,东湖风景区生态环境分局(以下简称分局)按照《关于印发<武汉市2022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武环办〔2022〕38号)、《关于印发<武汉市排污许可提质增效2022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武环办〔2022〕47号),积极开展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
  认真组织学习培训,优化业务能力素养。分局针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 1200—2021)、《“十四五”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2-2024年)》等排污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组织系统学习,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的培训会议,组织科室研学,不断适应新的工作要求和规定,提升审批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
  积极开展对口帮扶,提高企业填报质量。2022年以来,分局先后组织多次排污许可帮扶,通过普法宣讲让辖区企业充分了解排污许可制度及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有效提高企业环境管理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与能力;通过系统实操培训,有针对性地对辖区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填报不规范及变更申请资料不齐全的企业排污许可填报进行现场指导,有效提高企业填报工作效率以及填报内容准确性;通过建立联审联查机制,组织专业力量现场指导企业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执行报告填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有效提高排污许可申请及发证质量;通过建立排污许可工作群,及时进行线上督办和指导,督促辖区企业落实排污许可规范化管理要求,有效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执行进程。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率先完成年度目标。为落实排污许可清单式检查要求,分局建立排污许可核发、执法、监测联动机制,将排污许可工作全面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大排污许可制执行监管力度。截至11月11日,东湖风景区已完成8家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变更审批、1家排污单位的首次申请排污许可审批。按照管理要求,东湖风景区应提交2021年年度执行报告的排污单位共计17家,应提交季度执行报告的排污单位共计1家,目前均已完成提交,提交率100%。根据武汉市排污许可“双百”审核明细,东湖风景区应进行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2家、执行报告审核7家,目前已完成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2家、执行报告审核17家(其中7家为全市双百要求、10家为分局自行审核),排污许可证审核率、执行报告审核率均为100%。排污许可证问题企业目前均已完成整改。东湖风景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100%提交率、100%审核率、100%整改率,完成排污许可工作年度目标。
  分局将持续开展辖区排污许可工作,积极宣传排污许可相关新政策新规范,持续开展企业排污许可系统填报培训帮扶,定期开展排污许可现场核查,确保企业依法排污、按证排污,帮助企业减少环境违法风险,有效掌握辖区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助力辖区环境质量改善。






  市生态环境局东湖风景区分局联审联查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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