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武政规〔2023〕17号,以下简称《通告》)要求,2024年5月1日起,我市禁止在本市四环线以内区域使用国一排放阶段及编码登记为X阶段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2024年12月1日起,我市禁止在本市四环线以内区域使用国一、国二排放阶段及编码登记为X阶段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为推进相关政策落实见效,近期我市各区积极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政策的宣贯工作。
汉阳区
4月17日,汉阳区召开工地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综合执法动员会,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政策进行宣贯培训,现场发放并解读《致武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及个人的一封信》。辖区共有近60个工地负责人参加。
武昌区
4月17日,武昌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管站、区大气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贯培训,并发放《致武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及个人的一封信》。辖区内在建、新建项目单位50余家共160余人参会。
硚口区
4月17日,硚口区副区长黄宇召集生态环境、城管、建管、交管及街道等部门,部署非道移动机械监管执法工作。会上区生态环境分局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工作进行汇报,并宣读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的法律法规,解读《致武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及个人的一封信》。
蔡甸区
4月18日,蔡甸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局组织召开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政策宣贯工作会议,区建筑工地及工业企业等相关单位共23人参加。蔡甸区生态环境分局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贯进行培训,现场发放并解读《致武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及个人的一封信》。
江汉区
4月18日,江汉区环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政策宣贯工作会议,区生态环境、建设、城管、水务、园林、城改更新等部门以及全区房建工地、市政工地、渣土运输单位以及工业企业60余人参加。会上,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宣贯培训,并解读《致武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及个人的一封信》。
东湖高新区
4月18日,东湖高新区环境水务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办组织辖区内工业企业、港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租赁单位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政策宣贯会。现场通报一季度大气污染违法行为案例,并讲解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政策及法律法规,发放《致武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销售、使用及个人的一封信》。
青山区
4月19日,青山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区城建局、城区更新局,组织辖区40余家相关工业企业、工地、建设单位、非道租赁单位,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政策宣贯培训会。会上宣讲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关环境管理政策及法律法规,区城乡建设局部署本行业领域有关工作要求。
新洲区
4月25日,新洲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区住房和城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15个相关企业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环境管理政策及法律法规宣贯培训,并现场解读、发放《致武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销售、使用及个人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