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净整洁的绿道旁,青草葱茏,低矮的灌木和高大的乔木错落有致,林间鸟语蝉鸣。明镜一般的水中倒映着树木的影子,走近细看,池水清澈见底,小鱼儿成群地在“水下森林”中游弋。来自全国第十三届生态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讨会的领导和嘉宾参观调研武汉华侨城生态湿地公园,近距离了解和感受东湖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成果。
2024年12月5-7日,第十三届生态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讨会在武汉召开。会议邀请国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家学者进行研讨和交流发言。
嘉宾在青山江滩参观,青山区政府向嘉宾们展示了其“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和成为武汉市首个将城市、江滩、堤防三者有机结合的生态江滩的实践成果。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
近年来,武汉市不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以办案部门、辖区“双覆盖”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数量和质量“双突破”,严格督促有关赔偿义务人承担相应的生态修复责任,依法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持续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60余件,涉及金额5000余万元,在全省各市州率先实现填报率、启动率、结案率三个100%,办理案件连续4年入选湖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加强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基地建设、探索以碳代偿、提标改造、劳务代偿以及公益宣传等修复形式,实现环境治理保护的目的。探索推进环境责任保险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切实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实现优化营商环境与生态修复“双赢”。
因地制宜,生态修复
周末天气晴好时,江夏灵山人流如织。2023年6月,武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在此建立。江夏灵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坚持自然恢复和人工治理相结合,推动矿山变绿、矿水变清、矿渣变宝,让“矿坑”变“金坑”、“废山”变“银山”,实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机统一,为生态修复提供多元场景,目前在基地以认购碳中和林、修复湿地沟渠等形式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江夏灵山,矿山变景区,通过山体修复穿上“绿衣”。
替代修复,保护环境
赔偿不是目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才是真的成效。在2023年探索“以碳代偿”,通过企业购买碳汇并用于武汉马拉松等大型活动碳中和形式的基础上,今年探索技术改造代偿、劳务代偿等形式。
2023年以来,我局陆续发现多家加油站存在油气回收装置和废气排放超标问题,造成大气生态环境损害。经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并磋商后,决定以油气回收系统更新升级等环保设备技术改造升级方式开展替代性修复工作,经升级改造后的油气回收装置,能更有效回收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减少无组织逸散,提升油气回收率,降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探索“劳务代偿”,组织赔偿单位人员开展水源地保护巡查等环境公益活动,增强企业环境保护意识,从生态“损害者”转化为生态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