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新春后首个工作日,省委召开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推进大会,作出重点实施美丽湖北等七大战略,整体提升生态承载力等七个能力的重大部署。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会议提出,锚定武汉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奋力打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新高地。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新春第一会”精神,凝聚思想共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建设美丽湖北,提升生态承载力,打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新高地”主题学习活动,面向局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党外干部、工青妇组织成员、业务骨干、先进个人征集了一系列创新思路和务实举措,现开辟“建战略支点、筑生态高地”专栏刊发系列文章,为建设美丽湖北、提升生态承载力、打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新高地贡献智慧力量。
用法治力量护航美丽武汉建设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党支部书记、处长
黄晓霞
“建设美丽武汉,提升生态承载力,打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新高地”是继湖北省委“新春第一会”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对全市生态环保人提出的新目标和新要求。政策法规处将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综合运用各类法治手段,为全面推进美丽武汉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继续推动地方立法,筑牢绿水青山法治屏障
紧密围绕各类生态环境要素,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动“小快灵” “小切口” “真管用”式地方性立法。结合提升武汉都市圈生态环保领域一体化水平,探索深化流域、区域立法协作,助力汉襄宜“金三角”协同发展。结合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进展,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法规的立改废释。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
健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监督,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保障和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三、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实践多元化生态修复模式
全链条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线索筛查机制,规范实施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双查”。继续推进有条件的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建设,创新实践“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探索建立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项目库。
四、深化信用和保险机制,助力守法合规企业得“甜头”
构建“及时告知、合规处理、快速修复”的环境信用修复服务机制,帮助企业“应修尽修”,引导企业尽快“纠错复活”。推广“千元级免体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激励优质环境信用企业通过购买保险服务。在帮助企业降低环境污染责任风险的同时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并能获得绿色金融支持,助力企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五、开展定向精准普法,进一步增强环保普法实效性
不断提高重点法规政策的解读辅导和咨询服务质量,通过“环保医生”、流动课堂、环保设施开放、案例释法等普法宣传方式,探索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定向化、精准化普法。在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政策制修订过程中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为相关主体对象预留足够准备时间。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公开权责清单、办事指南、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动告知法律规定和管理要求,督促其遵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