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027-85695666

国家将对“台独”顽固分子采取刑事惩处措施

新闻中心 > 长江中游城市群 > 武汉

2022-08-03 12:18 来源: 长江日报
【字体:
  中共中央台办发言人受权就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发表谈话
  8月3日,中共中央台办发言人受权就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发表谈话。全文如下:
  “台独”分裂是祖国统一的最大障碍,是民族复兴的严重隐患。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大肆进行“台独”分裂活动,甘当外部反华势力马前卒,处心积虑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独立”,其“台独”分裂言行公然挑衅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公然挑衅国家法律尊严,严重危害台海和平稳定,严重损害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国家追究“台独”顽固分子刑事责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宪法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反分裂国家法、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刑法明确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以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与外国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上述罪行的,依法从重处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凡是以身试法的“台独”顽固分子,我们将采取刑事惩处措施,依法严惩不贷,依法终身追责。任何人、任何势力都不要低估我们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坚定意志、强大能力。
  国台办宣布对“台独”顽固分子关联机构予以惩戒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8月3日表示,“台独”顽固分子关联机构“台湾民主基金会”、“国际合作发展基金会”打着“民主”和“合作发展”的幌子,在国际上大肆从事“台独”分裂活动,极力拉拢贴靠外部反华势力,攻击抹黑大陆,以金钱等为诱饵拓展台所谓“国际空间”,企图破坏国际社会一个中国格局。大陆方面决定对上述基金会采取惩戒措施,禁止其与大陆组织、企业、个人合作,依法惩治为上述基金会提供资助或服务的组织、企业、个人,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禁止大陆组织、企业、个人与为上述基金会捐款的宣德能源、凌网科技、天亮医疗、天眼卫星科技等企业进行任何交易、合作,禁止有关企业负责人入境。
  阅读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全文)
  中国人民解放军将于8月4日12时至7日12时,进行重要军事演训行动
  解放军空军苏-35战机穿越台湾海峡
  国防部:解放军将展开一系列针对性军事行动予以反制
  东部战区将在台岛周边开展一系列联合军事行动
  视频!东部战区在台岛周边已开始军事行动
  外交部深夜召见美国驻华大使
  来源:新华社 编辑:喻鑫 校对:王蓓 

一周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