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9月21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刘立新为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免去郭刚艳的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陈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济森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谌玲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孙文清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吴政喜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曾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青、曹琳、杜皓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俞飞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
任命赵红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曾强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涂亮为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长江日报出品 采写:记者高萌 编辑:叶凤 校对:张莹莹
任命刘立新为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免去郭刚艳的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陈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济森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谌玲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孙文清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吴政喜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曾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青、曹琳、杜皓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俞飞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
任命赵红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曾强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涂亮为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长江日报出品 采写:记者高萌 编辑:叶凤 校对:张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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