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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药食同源物资,这些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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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1 06:16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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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讯 “家庭养生汤怎么做?”“夏日一定要喝的6种中药茶饮”“老中医每天推荐一种药膳”……炎炎酷暑,社交媒体上涌现一批自制凉茶、汤饮、药膳的方法,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部分非专业人士对药食同源的中药材的理解和用法存在误解,而辖区中药材经营户在介绍产品时,也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走进永利保健品市场,查看产品包装。 记者刘克取 摄

  近日,韩家墩市场监管所携手曾家社区,共同开展“关于加强永利保健品市场规范化经营”主题培训活动,市场内全体中药材经营户参与培训。

  走进位于太平洋农贸市场二楼的商铺,迎面扑来的是一阵浓郁的草药香气。白芷、百合、肉桂……货架上陈列着各式各样药食同源的中药材,记者看到,原产于云南的三七一般以原貌出售,每一头都保留着规整的根茎,西洋参则以简单切片的形式陈列,呈现出乳白色的纹理。

  据介绍,“药食同源”指的是许多食物与药物同属一个来源,即作为食物时可以充饥,作为药品时可以治疗疾病,它们之间并无绝对的分界线。目前,国家卫健委公布的药食同源目录中共有包括丁香、八角、葛根等110种中药。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正在查看药食同源的中药材。 记者刘克取 摄

  为什么售卖中药材需要保持原本形态而不是直接打成粉呢?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科负责人李厚武介绍,中药材属于原生的药材,用专业术语来讲,是在中医药理论的指导下将所采集的植物、动物、矿物经过产地简单加工后形成的原料药材,不能直接入药。药材只有经严格加工炮制后成为中药饮片才能入药使用。

  对属于药食同源的物质,如果仅是简单的净制、切片、包装,且包装标签上不标明“炮制规范、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就可以按照“中药材”进行分类、管理。若将药材在售卖前经过仔细加工,改变外观性状,药材就可能从食品变成为“药品”,而这些市场里的商户显然没有经营药品的资质,药品的药效与安全性自然也无法保证。

  商户范阔城经营一家保健品专营店近10年了,他告诉记者,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店里始终坚持保留中药材形状售卖,但消费者购买后,如需打粉,店内也会提供相应服务。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提醒,售卖中药材需要保持原本形态,不能直接打成粉。 记者刘克取 摄

  “卖这些保健药材的时候,不能过分宣传药效。”培训中,李厚武特别强调,疾病的诊断、治疗、用药等都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和辅助检查,顾客自行购买药材食用时也需要有专业人员的指导,“看病还得去医院”。此外,他还提醒各个商户要公示资质证书,采购药材时要做好台账,真正做到诚信、合规经营。

  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药食同源的中药时,要到正规商店购买,并仔细查看物品的质量状况,是否存在霉变、虫蛀等现象,购买时注意留存发票凭证,一旦发现商家存在违规售卖或夸大宣传等情况,请及时拨打12345举报投诉。

  (长江日报记者刘克取 实习生封思彤 通讯员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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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丁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