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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12月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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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8 09:55 来源: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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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适用住房作为一种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其如何进行上市交易?日前,长沙市政府印发《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经适房上市交易类型、补交土地价款方式及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办法》明确,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必须按有关政策规定取得完全产权,并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购房人是否已缴纳土地价款、是否退还货币补贴资金取得完全产权、政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出具书面意见。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具体包括两大类,分别为政府统一组织建设和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也就是“经适房”;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所购住房,即“货补房”。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只能由购房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自住,未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出售、出租、出借、闲置和擅自改变住房用途。除购房按揭外,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进行抵押。

  《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上市交易,必须按有关政策规定取得完全产权,并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购房人是否已缴纳土地价款、是否退还货币补贴资金取得完全产权、政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出具书面意见。

  购买经适房满5年并取得经适房产权证的,产权人可在补交土地价款后,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土地性质由划拨变为出让。产权人补交土地价款后可以取得完全产权,也可以上市交易。

  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修订的《办法》,根据最新的土地等级调整情况,对78个经适房小区中的25个小区对应的应收土地纯出让金标准进行了调整,自12月4日起施行。同时,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在补交土地价款或退还货币补贴资金后上市交易的,按规定缴纳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