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启动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继续采用常年申报、推荐,集中受理、审核,定期评审、报备的工作方式,分两批次进行。
我市要求,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在受理审核等环节,要通过现场考察、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并在“省网”系统提交初审意见至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要及时予以受理、认真审核反馈,审查不通过予以驳回的,应在系统内说明具体理由。各设区市科技部门要加强与本地财政、税务部门的协同,与同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对申请认定前一年内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