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我市自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通知明确,自2025年5月8日起, 我市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35%调整为2.1%,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85%调整为2.6%。5年以下(含5年)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75%调整为2.525%,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325%调整为3.075%。
根据通知,2025年5月8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按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2025年5月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