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方循声查获“搭车”卖鞭炮花圈店

2011-01-31 17: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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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吴慧 通讯员 刘树建 夏洪波)1月21日来,武汉市“禁改限”综合执法队会同分局和派出所深入开展查处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集中行动,至1月31日,共检查花圈店、副食店等门点114家,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5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1起,收缴鞭炮124万响,烟花3个,6名店主被处治安拘留。

  租住在汉阳区麒麟路的王先生想不明白,附近居民结婚要炸鞭,老人去世要炸鞭,有时半夜三更也莫名其妙地炸鞭。1月24日,当他再次听到鞭炮声后,于是向警方进行了举报。市“禁改限”综合执法队立即赶赴现场,将炸鞭人查获(后罚款处理)。经调查,鞭是在麒麟路一家花圈店买的。执法人员着便装来到这家花圈店。这家无名花圈店的店主听说有人要鞭,当即从桌子下拿出一盘一万响的鞭炮,还表示“要多少有多少”。执法人员亮明身份后,在店后的走道内当场查获53万响各种鞭炮,有的刚刚打开包装,有的还没撕掉封胶。该店店主毛某随即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月2日就是除夕了,市燃放办再次提醒市民,武汉市中心城区除夕上午8时开始才能燃放烟花爆竹,一直可放到正月初一晚12时。此后的正月初二至十五每天上午8时至晚上12时时间段内可燃放。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处以5日至15日行政拘留。对违法从事零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处以1000至5000的罚款;对违法从事批发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处以2万至10万的罚款,并吊销有关证照;对违法情节较严重的,将按照《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处以5至15日的行政拘留。

  市燃放办同时提醒市民:按照规定,除夕晚23时至正月初一凌晨1时,全市易燃易爆储运场所停止装卸货物,油(气)站将停止加油加气和装卸油(气)。您如果要加油加气,请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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