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宅小区“胶囊房”屡禁不止该谁管?

2014-11-27 09: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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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网记者 王刚 吴吟溪)近日,长江网报料热线027—66668888接到多名武汉市民的投诉,称小区内有业主擅自将自家的房屋改建成“胶囊房”对外出租,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均得不到解决,希望媒体予以曝光。接到线索后,长江网网记者随即展开调查。

【相关部门“踢皮球”,胶囊房如何管?】

  11月26日,长江网记者来到武昌区嘉和阳光水岸小区探访,在与报料人黄女士交流中获悉,该小区不大,只有四栋楼,2003年建成。“楼上一位姓肖的业主,将自家170平米的房子改建成了有14个厕所的“胶囊房”,我家顶上全是厕所,就怕撑不住,一漏水或垮塌了怎么办,每天想想都烦心!”黄女士抱怨道。

  住同一栋楼的杨大姐说:“自2003年入住以来,这户人家一直将房子出租,先前是租给医药公司,后来国家禁止在小区内搞商务办公,就搞起了“胶囊房”,噪音就不说了,今后大量闲散人员进出,很有安全隐患啊!”

  嘉和阳光水岸小区物业负责人介绍,这位姓肖的业主,本人不在小区居住。自小区交付使用后,肖某一直将房子承包给二房东收租,而二房东为了利益最大化,将原房屋改建成有14个房间的“胶囊房”。

  据了解,肖某的房子刚好在黄女士家楼上,为了自家的安全,黄女士向各级管理部门投诉,均无结果,最后双方矛盾升级闹到了积玉桥派出所。

  黄女士气愤地告诉长江网记者:“我们跑了好多主管部门,辖区的城管说外面违建违章归他们管,里面的不管;物业的说,只有举报权,没有管理权;建管站的说房屋质量归他们管,室内装修归房管局管;房管局说新政策出台后,‘胶囊房’由各区综治办的管;综治办的说,自己就是一个牌子,没有执法的能力,要联合区房管局、建管站、物业、区消防、区城管局的齐抓共管。结果是从月头拖到月尾,期间协调会开了五次,装修还在搞,你说这事到底归谁管?”

  26日上午10时许,长江网记者跟随黄女士来到了积玉桥派出所。负责调解的警官召集了小区物业、武昌区建管站、区房管局、区消防的相关负责人到场,各家单位还拿来了相关规定和文件为自己辩解。物业说自己没有权力管,区建管站说室内装修不归他管,区房管局的则称还要协调。因为武昌区综治办的相关负责人未到场,最终调解会不了了之。对于这一结果,现场听取调解情况的几位业主个个目瞪口呆,他们均表示,这样“踢皮球”的主管部门该好好被“问政”一下,万一这些部门不能治住“胶囊房”,他们将联合起来向法院起诉,要求改建者将房屋复原。

  无独有偶,家住江岸区二七路航天双城的杨女士对“胶囊房”也是一肚子的怨气。因为航天双城2栋的一位业主,为了一己之私将自家4室两厅的房子改成了“胶囊房”,每天人来人往,闹死人。长江网记者来到现场,隔着窗户看到,一套房子被楼上业主改成了八个独立小间,每个小房间不到10平方米,只能放一张单人床和一张电脑桌,房内光线幽暗、电线缠绕。

  杨女士说,小区内的“胶囊房”违建风愈刮愈烈,居民反映强烈。虽然向多个部门投诉,却石沉大海,不见回复,最后只有向媒体报料求助,希望能促使相关主管部门站出来,管理一下潜在危害极大的“胶囊房”。

【胶囊房的危害】

  某物业经理表示,首先,“胶囊房”每个房间都是独立的电表,电线密集,如果住户私开大功率用电设备就会引发事故,夏季高温集中开空调最易引起火灾;其次,人员难以管理,大量流动人员进出社区,对业主的人身安全容易造成威胁;最后,房屋安全性很重要,为了利益最大化,“胶囊房”房主为了增加小房间而敲掉承重墙,对房屋整体性能造成伤害。

【胶囊房到底该谁管】

  记者调查发现,“胶囊房”是近两年出现的新兴畸形物业,相关法律法规比较滞后。《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虽然明确“胶囊房”违法,但该条例尚未正式颁布实施。此外,改建“胶囊房”违反多项法律法规,牵涉多个管理部门,有的部门有法可依,却没有执法权;有的部门有执法权,却又无法可依。在整治胶囊房时,都是单兵作战,没有拧成一股绳,没有形成执法合力,难以有效遏制改建“胶囊房”的不法行为。

【胶囊房的定义】

  “胶囊房”是当今房价高涨的产物,“胶囊房”主要特点是面积小,价廉,因其小,像胶囊而得名。随着房价不断上涨,不少年轻人难以承受高额的房价,由于缺少积蓄,大多数年轻人还是靠租房生活。而在城市奋斗多年的年轻人,渴望有一处属于自己的安身处所,在这种环境下,催生了“胶囊房”。

【胶囊房的利益链】

  记者了解到,随着武汉“城中村”的加速消失,“胶囊房”的需求日益增大,住户多为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高校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经济并不宽裕的群体。

  记者在探访“胶囊房”的过程中,与许多来武汉打拼,有刚性需求的承租户交流过。小李大学毕业2年,已搬了两次家。刚毕业时,他在雄楚大道附近的“城中村”租房,每月800元租金,去年“城中村”拆了,他找了好多房,最后在附近一个小区的“胶囊房”里住下了。他对记者说:“我一个月收入2000多元,现在小区的单间要1800元,怎么可能租得起,只能住900元的‘胶囊房’。”

  某小区“胶囊房”房主黄先生表示,在武汉城区黄金地段单独租一套房子月租金至少要3000元左右,对外不好出租。如果把房子多隔几间分租,既可以减轻租户的负责,也可以快速的出租。附近这几年拆了至少有9个“城中村”,一些年轻的“上班族”被迫转移到小区租房。合租附近小区的套房要2400元左右,而“胶囊房”只要八九百元。这对于收入只有两三千的年轻人来说,无疑很有吸引力。做“胶囊房”不愁租户,可谓供不应求。

【制约胶囊房的法规出台】

  2013年,武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经过多次修改,条例中禁止实施的危害房屋安全行为新增“将住房原设计的房间分隔后出租”条款,这意味着建“胶囊房”属违法行为。

  2014年,武汉发布《关于加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首次明确,小区违建、噪音油烟扰民、毁绿种菜、“胶囊房”等问题,一经发现,当事人必须限期整改,否则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执法。

  《意见》指出,“胶囊房”问题将由综治部门负责牵头整治。根据要求,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事先向物业或居委会进行申报,并签订杜绝违规装修协议。在装修过程中,物业通过巡查,一旦发现有异常行为,将第一时间予以劝阻、制止,若劝说无效,物业将拍照取证,并24小时内向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递交书面报告。居民若发现身边有类似现象,也可向物业公司反映。相关职能部门,在接到书面报告第二日内,向当事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若当事人逾期没有整改,在逾期3日内,相关部门将联合依法整治。

  另外,武汉“胶囊房”整治历史上的首张罚单,一业主出租4处房被罚12万元。

【记者手记】

  近日,长江网记者从我市房管部门获悉,我市房管部门首次对将住宅房屋改变原设计、分割改建为多间进行出租的行为召开听证会,拟对出租人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此次听证会正式吹响了治理“胶囊房”的号角,然而在“胶囊房”里辗转难眠的绝大多数承租户,都是为了梦想而留在城市的“蚁族”,他们需要一个住所避免流落街头。一纸禁令,无异是对他们的“逐客令”,让这一群体在现实和理想中艰难挣扎,对一个城市的建设和GDP的提升都没有好处。作为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政府,应该看到的是“胶囊房”背后的民意和需求,只有提供大量廉价的公租房,才能真正解决“胶囊房”的问题。

责编:叶圣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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