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的潜水队”——海军工程大学潜水分队掠影

“寻找心中的一抹绿”摄影大赛

从武汉出发,用相机记录旅途中的各种“绿色”。

争创文明城市

今年是武汉市新一轮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起步之年。

您的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本网独家

武汉市2009年拟制定地方性法规4件

发表时间:2009-01-16 16:38

来源:长江网  进入论坛
分享到: 6.02K

(记者 邹丹)长江网记者从1月16日举行的武汉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立法工作会获悉,今年武汉市拟制定地方性法规4件、修订1件,立法调研项目9件。

  “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的立法计划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适应建设‘两型社会’、推动科学发展、切实保障民生的新要求,以适应我市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需要。”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金芝透露,与“两型社会”建设相关的《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管理办法》列入了立法计划,《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武汉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也列入了立法调研。
  
  此外,被广大市民关心的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列入了立法项目;武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武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武汉市遗体捐献条例(修订)列入了立法调研项目。
长江网24小时报料电话:上午8点至下午6点请拨打027—66668888;
下午6点至上午8点请拨打027—85779997;手机:18702712366。;
本文被浏览

延伸阅读

合作网站
E览微博
论坛热帖
今日排行
热门图片
文化五城
长江宽频

网站简介|网站地图|版权说明|豁免条款|联系我们
长江互动传媒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镜像网站鄂ICP证:02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70406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 B2-2007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