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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辅助驾驶”之三:校准“法规罗盘”才能把稳方向

长江时评 > 你言我语

2025-05-30 09:41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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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郑友贵

  前不久,《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正式施行,明确鼓励支持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安全保障的相关要求,对自动驾驶创新应用活动进行全环节规范,规定了道路应用试点主体对车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见证着自动驾驶加速迈入“法治时代”。

  图片来源:长江日报

  作为科技和产业的发展方向,智能驾驶并非简单的驾驶方式改变,而是未来交通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如何让新技术更好引领变革、造福人民,关键要校准“法规罗盘”,守住安全的底线、筑牢创新的护栏。近年来,从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促进道路交通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坚持鼓励创新、多元发展、试点先行、确保安全的原则,到围绕自动驾驶技术的研发、试点、示范应用以及推进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等方面,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多部规范性文件……正是国家政策的有力支撑,保障了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应用活动的快速发展。

  新质生产力是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共同培育和驱动形成的,既需要政府超前规划引导、科学政策支持,也需要市场机制调节、企业等微观主体不断创新。当前,我国智能驾驶技术进入创新突破的密集期、产业化落地的关键期,特别是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进入智能化的下半场,围绕智能驾驶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这对顶层设计和宏观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从政策层面加大支持引导,从法治层面提供规范保障,从监管层面强化有序竞争。

  从技术创新的角度来看,高阶自动驾驶依赖海量场景数据的采集、标注与模型训练。现有测试区域开放度有限,导致数据多样性不足;车企间技术路线差异大、数据格式不一,容易形成“数据孤岛”,影响创新效率。面向未来,要持续推进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组织行业专家和企业共同制定智能驾驶相关的技术标准,包括传感器性能、算法精度、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标准,促进产业的规范化发展。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智能辅助驾驶过程中,存在人机交互失效的风险,现行法律对自动驾驶事故责任在驾驶员、车企、基础设施提供商等之间的划分尚未明确,给事故处理和责任认定带来困难。这就要求必须与时俱进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智能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合法性,以及在不同场景下事故责任的划分原则,使各方责任清晰,为产业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从市场监管的角度来看,一方面要加强安全监管,建立智能驾驶产品的安全认证机制和运行安全监管体系,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要加大整治力度,对安全隐患要及时发现和处理;另一方面要规范市场宣传,加强对车企智能辅助驾驶功能宣传的监管,要求企业如实、准确地向消费者介绍产品的功能和局限性,避免夸大和虚假宣传,防止消费者产生误解和过度依赖。

  也要看到,加强监管目的是为了规范引导支持智能驾驶技术更好发展。对待智能驾驶技术,我们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以改革的办法和法治的思维破解问题。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又充分尊重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发挥行业协会等引导作用,定能共同护航智能驾驶技术驶入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编辑:余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