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这些地方禁止垂钓!几个“夜猫子”被“天眼”抓了...

最近天真热 于是不少人约上钓友 吹吹风聊聊天钓钓鱼 但不是所有地方都可以钓鱼 “我深夜去钓,找个隐蔽的地方, 这还能抓到我?” 如果产生了这种去“盲区”违法违规钓鱼的想法 那小编不得不提醒一句 “看,你头顶上的是什么?” 无人机头顶过 你想躲躲不过 这不 8月3日晚鄂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樊口大闸长江江岸边发现了35名垂钓爱好者收缴违规钓具4根

据悉,禁捕执法人员夜间执法取证比较困难,而无人机的投入使用不仅可以有效地破解这一难题,提高禁捕执法效率,还可以加大禁捕政策法律宣传力度,有力震慑非法捕鱼和违规垂钓行为。

“无人机水上执法成常态。”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禁捕执法人员夜间执法取证比较困难,而无人机的投入使用不仅可以有效地破解这一难题,提高禁捕执法率,还可以加大禁捕政策法律宣传力度,有力震慑非法捕鱼和违规垂钓行为。

下一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将强化使用无人机进行常态化高空巡查、执法和宣传,同时配合“天网工程”,加强科技应用,通过 “人防+技防”模式,把鄂州长江禁捕工作推向深入。

提醒!提醒!
2021年12月1日起,如果在禁捕水域使用禁用渔具钓鱼可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钩刺耙刺(仅限锚鱼、武斗竿)属于禁用渔具,在禁捕水域锚鱼也是违法行为。
根据《鄂州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禁止在长江鱼类繁殖期间进行垂钓,长江干流范围凡属桥梁上、高速公路边、街道边、航道、渡口、港口码头、锚地、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穿江涵闸泵站管理范围内、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其他有明显或潜在危险的区域均为禁止垂钓区域。
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垂钓应遵循“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的原则,在我市禁捕水域,使用2-6个鱼钩或多竿垂钓等行为也属违规,属禁止之列,一旦发现,执法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我市 沿江主城区段 (从雨台山自来水厂取水口至凤凰台自来水厂取水口); 燕矶龙王矶江豚保护区域 ; 花马湖、梁子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为禁止垂钓区域。
钓鱼虽然可以陶冶情操 但也要注意方式方法 在此,小编提醒广大钓鱼爱好者 不要心存侥幸 不要违规违法垂钓! 让我们用实际行动 为长江大保护贡献一份力量!

出品:鄂州市融媒体中心 全媒体记者:吕晴 视频、图片:张盼望 编辑:周璟 实习生:李诗嘉、傅艺萌、邱美依 编审:何芬
值班主编:郑博 监制:余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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