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的潜水队”——海军工程大学潜水分队掠影

“寻找心中的一抹绿”摄影大赛

从武汉出发,用相机记录旅途中的各种“绿色”。

争创文明城市

今年是武汉市新一轮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起步之年。

您的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国内(停用)

最高法:重点预防和依法惩治散布虚假灾情信息

发表时间:2008-05-27 10:46

来源:长江网  进入论坛
分享到: 6.02K

新华网北京5月26日电 (记者杨维汉)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注意做好稳定人心的工作,严防极少数人借机扰乱和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王胜俊是在26日最高人民法院抗震救灾专题会议上提出上述要求的。他强调,各级法院要高度关注当前灾区的社会治安状况,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要重点预防和依法惩治故意散布虚假、恐怖灾情信息,严重影响人心稳定的行为;盗窃电力设备和破坏电力、运输、通讯设备,危害抗震救灾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严重危害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行为;为牟取暴利而哄抬物价、非法经营的行为;利用灾民伤亡,盗窃、抢劫灾民财物的行为;以募捐救灾名义进行的诈骗行为;破坏抗震救灾设备的行为,以及在抗震救灾、恢复重建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贪污、挪用救灾、募捐款物犯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等。

  王胜俊还强调,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及时审理和判决,使灾区人民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维护灾区稳定和依法惩罚犯罪的决心。要积极排查灾后重建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以积极疏导、化解矛盾为要旨,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长江网24小时报料电话:上午8点至下午6点请拨打027—66668888;
下午6点至上午8点请拨打027—85779997;手机:18702712366。;
本文被浏览

延伸阅读

合作网站
E览微博
论坛热帖
今日排行
热门图片
文化五城
长江宽频

网站简介|网站地图|版权说明|豁免条款|联系我们
长江互动传媒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镜像网站鄂ICP证:02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70406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 B2-2007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