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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植物园公共绿地违规出租房屋建别墅

新闻中心 > 天下

2011-12-11 08: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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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几年前,青岛1个植物园里的公共林地上堂而皇之地建起了一栋大别墅,谁都承认它不合法,可是无论民众举报、媒体曝光,还是执法部门检查,都奈何不了它。这么一个明摆着的违规建筑,是否经过审批?来龙去脉如何?相关的单位和部门或是避而不答,或是语焉不详。

空中俯瞰别墅。

围墙、别墅。

租赁合同有不得改房屋结构条款。央视截图

  事实

  公共绿地建别墅

  青岛市植物园,坐落在海边,环境清幽,园内的太平山上长着很多绿色植物,是市民休闲和锻炼的好去处。

  然而几年前,大家发现,在太平山南坡这片公共林地上,堂而皇之地建起了一栋大别墅。

  从空中俯瞰这栋别墅的全景,红色的是别墅的屋顶,蓝色的像是游泳池,周围还有围墙。

  来到别墅附近,只见院墙把别墅严严实实地围了起来,上面还安装了摄像头。院内除了别墅的主体建筑,还修了几栋灰色的房子。

  青岛市民对此颇有微词。

  青岛市民1:周围的老百姓哪一个不晓得,都很有意见,很有意见你又弄不了。国家的地皮,就盖成这个样,他有钱就可以啊。

  青岛市民2:你占这么一个公共绿地,你看整个把这个山头都占了。他圈到他自己家里,这确实有点不太合适,这是公共绿地,我觉得应该拆。

  违规租楼38年

  据介绍,太平山上原来有一栋面积大约在200平米左右的房子,叫做望海楼,属于植物园的管理用房。大约在十几年前,望海楼被租了出去。记者从知情人那里看到了一份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合同上写明,甲方为青岛市园林局,乙方为香港华桂集团公司。园林局将太平山植物园南坡的望海楼,以每年6万元的租金出租,出租期限为38年。按照国家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最长的期限为20年,然而这个合同租期竟长达38年,显然违反了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这个违规的说法,也得到了山东省青岛市植物园管理处处长尹春光的认可。

  这份合同还写明,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然而据市民反映,2007年原来的两层小楼被翻建成了别墅,为了建别墅,周围的绿地和景观都被破坏了。

  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的性质,或者破坏城市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调查

  植物园无审批权

  承租方在植物园里建这样一栋别墅,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为此,记者来到了青岛植物园管理处。

  山东省青岛市植物园党总支副书记万安平称,他没有见过承租方的手续,而他们也没有权力查对方的。他承认,在植物园里建别墅的话,必须有很严格的手续。

  这位植物园的副书记表示自己也很无奈,在植物园内建这么大的一栋别墅,与周围的环境很不协调,但是他们并不具备审批的权力。

  >>对话

  记者:如果按照您的说法,还有这种可能性,有手续和没有手续,都可以不经过你们植物园?

  万安平:按正规来说,应该是征得这边同意。因为你在这边建,应该征得同意,如果你不经过这边同意,我们也很无奈,我觉得只能很无奈。

  管理处无审批资料

  植物园副书记万安平表示,如果要了解翻建这栋别墅是否有合法规划审批手续,应该去植物园的上级主管单位园林局。

  于是,记者来到了园林局,园林局的相关人员表示,他们不方便接受采访,只派了植物园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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