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十堰市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下调。此次调整的存量房贷款,是指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于2025年1月1日起,自动按现行相应首套、二套利率调整,无需申请。
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宣布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新办贷款按新利率执行;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另悉,为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单位依法缴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沟通对接,2024年12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正式纳入十堰市劳动合同示范文本。通过劳动合同明确单位和职工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约束力,提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意识,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公平性。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第十九条增加“甲乙双方依法建缴住房公积金,其中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内容。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均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我市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纳入劳动合同范本,这一举措不仅强化了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了企业依法用工,还有利于有效维护职工依法享有的住房公积金权益,促进更多人群能通过住房公积金缓解住房消费压力,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
《劳动合同》下载途径:
打开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rsj.shiyan.gov.cn/),下滑网页点击“文件、表格下载”进入下载专区,选择“劳动合同”事项下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