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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真金白银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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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7:56 来源: 三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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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5日,记者从宜昌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宜昌市老年人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助餐方案》),通过给予幸福食堂、老年助餐点、老年餐桌真金白银的扶持政策,以现场就餐、定点取餐、送餐上门、网上订餐等方式,为全市60周岁及以上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重点为特困、低保、高龄、失能、失智、空巢、独居等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以加快建立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

  《助餐方案》对幸福食堂、老年助餐点、老年餐桌的建设和服务标准作出了明确要求。所有场所建设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等食品安全和环保、消防等有关要求。应设置在临街门面或小区房屋地面一层或低层。同时应具备无障碍通道。幸福食堂就餐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平方米,供餐能力在50人/餐以上。老年助餐点就餐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平方米。老年餐桌应设置显著标识,设立老年人服务窗口,安排专人为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辅助就餐服务。每年经营时间不少于300天。

  《助餐方案》对不同的助餐机构予以相应的扶持,含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对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下同)非政府投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新建、改扩建的幸福食堂、助餐点,统一按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补贴标准享受一次性建设补贴;对单独设立的非政府投资幸福食堂和助餐点分别按照20万元/个、8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对大中型连锁餐饮企业设置的老年餐桌按照3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实际投入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根据运营天数和服务人次,分别给予幸福食堂、老年助餐点或老年餐桌3万至8万元/年的运营补贴。

  《助餐方案》明确了助餐服务机构的认定程序,包含机构自愿申报、县级现场初审、市级联合审核、审定结果并公示、统一对外公布等,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将统一组织挂牌。

  《助餐方案》还明确了助餐机构的数量和发展规划。原则上1个社区设置幸福食堂、老年助餐点和老年餐桌总数不超过3个,且幸福食堂、老年助餐点、老年餐桌的直线间隔距离应大于300米以上。到2025年底前,全市新建200家以上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记者汝南 通讯员刘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