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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民细数酒宴合同坑爹“五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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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7 07: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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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一宗罪 喜宴4桌没就餐不退款

    4月10日,张先生在“琴台食上”预订了28桌喜宴。婚礼当日实际24桌就餐,但酒店仍按28桌结账。未消费的4桌酒席价值5032元,规定不退款且在半月内消费完。

  4月27日,张先生再次到此吃饭,消费624元后希望协商退款。“好几千元,半个月内怎么吃得完?完全不留选择余地。”酒店辩称:“厨房提前做了准备,损失谁承担?”

  月湖工商所调查后认为,酒席没坐满,消费者有一定责任,但商家不能剥夺其选择赔偿方式的权利。最后,酒店为了向张先生表示歉意而不收取准备酒席的损失费,全额退款。

  二宗罪 花哨“服务费”搞突袭

  年初,黄女士在“汉阳府”预定年饭。1月15日,提前去点菜时,突然被告知要收取15%的服务费。“过不了几天就要吃年饭,换地方已不可能,签合同时没说要收啊!”

  鹦鹉工商所调查后认为,“汉阳府”有强制消费嫌疑,勒令其取消。

  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还有酒店通过发短信“委婉”收费。华先生在丽华园酒店定了20桌酒席,宴会期临近,突然收到一条短信“每桌加收30元服务费”。此外,还有不少商家以“台位费”、“点菜费”、“进场费”为由,变着名头收钱。

  三宗罪 不管啥原因 订了就不退钱

  去年9月,刘女士在乐福园酒店定了40桌婚宴并缴纳2000元定金。“11月,和男友因性格不合分手,婚宴用不着了,也提前通知了,酒店却分文不退。”

  工商部门认为,消费者虽违约在先,但事出有因并已提前告知,酒店收取的违约金过高。最后双方协商将婚宴定金改成一桌年饭钱。

  今年4月,刘先生为给八旬老父祝寿,提前两个月预定了几桌寿宴,不料父亲突发疾病入院,一直未见好转。刘先生找到酒店退还定金,出示了病历等证明仍遭拒。“老人病了还祝寿,这太不吉利了吧!酒店实在是不近人情。”

  四宗罪 人身安全 概不负责

  蔡先生去年1月26日在汉阳玫瑰园酒店吃团年饭时,因灯光太暗摔倒骨折,“地板很滑也缺乏有效防滑措施,酒店却拿出合同称自己免责。”原来,合同上写着:宴会期间,消费者应自行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出现人身伤亡事故概与酒店方无关。

  蔡先生多次找其协商未果,“实在是太麻烦,最后就放弃了”。

  五宗罪 各种“定金”绕昏头

  3月30日,杜女士在“归元大觉宾舍”预定5月份的酒席,交付2000元定金。4月30日,商家又要求交70%“预付金”,“这不是变着方让我们先付钱么?”在工商部门调解下,该酒店收回了这一要求,婚礼如期举行。不少商家把定金分为场地定金、菜品定金等,多次收取,将消费者忽悠得团团转。

  对于上述“五宗罪”,不少酒店老板觉得委屈,“现在的酒宴少则十来桌多则几十桌,都要提前一两个月预备的,遇到有人取消宴席,准备的食材该怎么办?”

  昨日,汉阳工商部门表示,目前各大酒店使用的预定合同名目繁多,有的叫“宴会订单”、有的叫“预定合同”,内容有详有略。整治行动不是要一棒子打死商家,而是提倡使用规范合同,事先就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公平约定,既保护消费者,也保护商家合法权益。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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