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频道 收起频道

53万奔驰新车竟是“黑户” 只因“身份证”过期

新闻中心 > 首页社会

2012-06-18 05:17 来源:
【字体:
(长江日报)花50多万元买来一台奔驰新车,车辆到手却无法上牌照,原因竟是车辆公告已经过期。昨日,消费者聂先生向本报官博“微维权”栏目反映此事,汉阳琴断口工商所已介入调查。

    今年4月,某公司董事长聂先生决定购买一辆高档商务轿车用于日常经营活动。4月26日,他到位于汉阳区龙阳大道特一号的“武汉星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双方合同约定,聂先生支付52.98万元购买一辆“奔驰”E300型轿车,由星隆公司提供手续办理新车上牌。

  交付全款后,5月4日聂先生兴冲冲地带着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公安局车管所上牌,被告知不能办理。在“机动车登记业务退办通知单”上,明确写着:该车产品《公告》已于2012年4月20日过有效期。

  郁闷的聂老板随即找到车商理论,该店给了聂先生一张临时牌照使用。眼看上牌时间一拖再拖,5月18日聂先生委托湖北成和诚律师事务所王伟强向汉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车商尽快办理上牌,并赔偿相应损失。法院建议双方先行调解,将案件转到琴断口工商所处理。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为整顿和规范车辆生产秩序,要求在新车出厂前,由厂家统一递交申请,审核车辆改动变化、生产厂家资质变动等信息。审核后,每一批车会得到一份合格证明,也即是产品公告,这跟人的身份证是一个道理,一般有效期为1-2年。

  聂先生称,目前自己已经更换了2个临时牌照,使用十分不便,“经常遇上交警盘问,需要解释不说,做生意时客户看见也会有疑问。要知道公告过期了,压根就不会买。”

  王伟强律师认为,星隆公司作为销售方有义务弄清汽车公告的时限,并提前告知消费者。而在销售合同中,车商只对消费者不按期上牌造成的损失后果进行了责任约定,没有就因车商一方过错不能上牌而造成损失的问题进行约定,“我认为这明显是霸王条款,已经构成欺诈,应该赔偿。”

  昨日,记者联系上星隆公司的徐经理,“这不是我们一家的问题,该车型在全国都出现因公告过期不能上牌的情况。我们已向厂商反映,一周内应该可以上牌。”对于提前告知一事,徐经理表示,售车时店内员工也不知情,“并没预料到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目前,汉阳区琴断口工商所正在对此事进行调解,本报将对此事进行追踪报道。

  “身份证”过期 改发动机号就行?

  汽车公告过期后,一般需要生产厂家统一再次进行申报审核,耗费的时间较长。记者昨日走访发现,竟然有人通过改动发动机出产号码等手段,再套用未过期的合格证上牌。

  昨日下午,记者先后到汉口二七路汽车维修一条街和建设大道走访。在一家小店里,一名伙计正在忙里忙外。记者自称是车行销售人员,“店里一批车子的合格证过期了,你们这里有没办法?”这名伙计就车辆型号、出厂日期、销售时间等盘问了许久,方才放心走进店内喊出一个瘦高个的老板。

  “瘦高个”老板称,目前解决合格证过期的办法有两种,一是买伪造的合格证,“这个我们做不了,风险也大。”二是把车子开来,直接改动发动机、车架号码等,然后用新一批同样车型车子的合格证去上牌。“10万左右的车子,2000块钱我们给你改完,保证没问题。”

  见记者十分犹豫,“瘦高个”补充道,“如今不少车行老板都这样搞,省时间,车子也可以尽快卖出去,我们改动的痕迹不大,查不出来。”

  而根据我国《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更改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的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经查实,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责编:金鑫

一周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