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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严禁单一功能住宅楼内新、改、扩建餐饮项目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2-10-27 05: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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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 见习记者胡雪璇)昨从省政府法制办网站获悉,市环保局于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饮食业项目环保审批工作的意见》,要求严禁在单一功能的住宅楼内实施新、改、扩建饮食业项目。

  意见要求,新、改、扩建饮食业项目在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核准文件后,应向所属辖区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新、改、扩建饮食业项目应优先考虑集中设置于商业服务区域内,严禁在单一功能的住宅楼内实施新、改、扩建。

  意见还要求,新、改、扩建饮食业项目应当配备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并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必须在开业之日起3个月内到审批部门报批环保验收,验收不合格且逾期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环保要求的责令停止营业。

  责编: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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