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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噪音,“不归我管”不是理由!|长江评论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9-05-17 19:55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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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评论员 杨京
  最近,《长江日报》关注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名湖豪庭小区广场舞扰民的问题。尽管业主们安装的噪声监测屏显示噪声超标,这里的广场舞却照跳不误。长江日报记者就此采访公安、城管、环境等多部门,得到的答复却均难令网友满意。
  广场舞噪音扰民,在近些年并不是一个新问题,也不仅仅是在武汉出现。不过,恰恰是因为这样一个“老问题”,反复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却得不到有效解决,就更足以引发反思了。


  小区空地是公共场所,广场舞爱好者当然有权利在此进行活动。人民群众有休闲娱乐的需求,闲暇时间跳跳广场舞,其实也是一项普普通通的兴趣爱好,跟下棋打牌练太极没什么区别。但正所谓“个人自由的终点是他人自由的起点”,一旦因为噪音等因素打扰到他人,相应的管理乃至整治就是必需的。这与广场舞是不是一项正常正当的活动无关,只与它所产生的客观影响有关。
  这样的道理谁都明白,但谁都管不下来,谁都没办法管,或者说谁都没有真正去管。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从各个部门的回应情况来看,似乎各有各的理由,但细想一下,又似乎不那么站得住脚。
  比如说“取证存在困难”。既然居民都能自掏腰包装上噪音监测设备,那么管理部门取证到底困难在哪里?又比如,如果“居民自测的噪声值并不能作为处罚依据”,那么究竟哪个机构提供的监测结果才具备足够的权威程度,才能作为处罚依据,这样的机构在什么情况下才能介入?至于用“尚无先例”来作为无法进行处罚的理由,更是显得有些无力。


  城市治理千头万绪、涉及方方面面,各个部门之间又有明确的权责界限,在某些时候的确会遇到尴尬。但广场舞扰民的问题持续出现,相关部门却只能听之任之,也绝不是一种正常现象。对于管理者来说,面对居民的诉求和存在的矛盾,应该积极寻找解决方案,而不是用“不归我管”来作为托辞和挡箭牌。一次又一次地面对那些老生常谈的理由,无论是公众还是媒体都不免已经有些厌倦了。
  从各地的情况来看,既要“舞照跳”,又要“不扰民”,尽管不是那么一蹴而就的,但也绝不是一道无解的难题。只不过,要解决这样的问题,终究不能靠一次又一次的“和稀泥”或者“踢皮球”来完成。
  【编辑:彭向东】
  (作者:杨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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