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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册的商标能用吗?怎么鉴别商家好坏?质量宣讲走进武汉中学课堂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9-10-11 11:16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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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10月11日讯(记者吴曈 通讯员董芬)“商标的作用是什么”“网购有哪些注意事项”……10日下午,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主办的“我和我的祖国——‘武汉质量百姓宣讲’”来到武汉中学,和高二年级500余名师生一起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知识普及课。

  宣讲活动现场 记者吴曈 摄

  “商标是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组成,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来自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的刘松律师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向在场师生们讲解了什么是商标、商标的作用、遭遇侵权行为该如何维权等具体知识,现场观众热情投入,积极互动,气氛十分热烈。

  未注册的商标是否可以使用?分享现场,刘松律师的提问让现场师生们争相讨论,同学们纷纷举手发言,各抒己见。“我觉得不能使用,会对他人构成侵权。”“可以使用,但是使用的范围有限”……不少同学的发言得到了全场的热烈掌声。

  宣讲活动现场 记者吴曈 摄

  刘松解释,未注册的商标同样可以使用,但是保护力度弱于注册商标,使用人没有商标专用权、商标容易被他人抢注、容易发生侵权事件。听完专业讲解,学生们纷纷表示“感觉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

  随后,武汉市市场监管局网络监管处工作人员李诚从选平台、选商家、选商品、支付安全、依法维权多个角度介绍了网购消费的四大注意事项。

  据介绍,2018年武汉市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到8229.99亿元,同比增长25.27%,持续保持中部领先地位。其中,网络零售额为2056.06亿,同比增长38.02%。不少学生表示,自己有丰富的网购经历,但是不是特别会鉴别网络商家的好坏。

  李诚介绍,在选择商家时,首先要查看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等资质,正规的网络购物平台都会提供详细的资料,同时,在选择商品时,优先选择平台自营商品或者在品牌直营店铺进行选购。“价格不是衡量商品的唯一标准,要小心虚假促销和低价劣质陷阱。”李诚说。

  宣讲活动现场 记者吴曈 摄

  现场有学生提问,如果购买到劣质产品让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怎样维权是最有效的?“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不要怕麻烦,要大胆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投诉,提请平台克服介入。如平台不能解决问题,应该通过拨打12315热线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积极寻求解决办法。”李诚说。

  “今天的质量宣讲课堂让我觉得受益匪浅。”武汉中学高二七班的吴承昊说,关于商标、知识产权的很多知识是平常很难接触到的知识,让大家对新的领域有了一些了解,也提高了在日常生活、购物过程中的分辨能力、维权意识。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中学生已经成为非常活跃的消费主体,通过质量宣讲进校园的形式,不仅能让学生群体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增进对质量的认识,更是对深入推进武汉质量强市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付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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