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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首日门店欲放“开门鞭”被罚没,春节期间武汉查处涉鞭案件50起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1-02-20 17:12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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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2月20日讯 在禁鞭闹市区贩卖烟花爆竹,结果换来10日拘留;门店前刚欲燃放“开门鞭”,不仅鞭炮被收缴还要缴纳罚款……春节期间,武汉市组织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城管、交通、环保等部门,查处涉鞭案件50起,收缴烟花爆竹534件。

  2月16日,青山警方清点收缴的烟花爆竹。通讯员邹航 摄

  5名市民违禁被拘留

  2月16日下午3时许,青山警方在辖区工业二路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执法检查时,发现公园家小区附近有一辆货车正停在路边,一名男子神色慌张地卸货,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盘查,当场查获28种775件(盒)烟花爆竹。民警调查发现,该男子刘某全专程从外地购买一批烟花爆竹来武汉贩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警方依法对刘某全行政拘留10日。

  与此同时,江夏区纸坊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副食店内私存烟花爆竹。民警迅速前往,通过走访调查,在熊廷弼街一小区副食店货架下当场查获零散烟花爆竹若干,该店老板陈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江夏警方对其作出治安拘留的处罚。

  据悉,春节假期查处的50起涉鞭案件中,违规经营4起,违规燃放45起,违规运输1起;依法处理违法人员50人,其中行政拘留5人,罚款44人,其他处罚1人。

  上班首日,“开门鞭”被罚没

  2月18日是春节后首个工作日,当日上午9时许,洪山警方在辖区红霞绅宝二手车市场内巡查时,发现一家门店门口已摆好烟花鞭炮正准备放“开门鞭”,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当场收缴鞭炮十万响、礼花7盒,并依据《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对违法人吴某给予罚款处罚。

  2月19日上午,武汉市人民政府就全市禁鞭工作进行再部署,要求各区、各部门加大力度,从即日起至元宵节期间加强执法宣传,确保全市禁鞭秩序良好。

  2月19日上午9时许,发展大道新华路方向突传“异响”,疑似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发后,江汉区公安分局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排查,在发展大道大武汉1911广场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痕迹。经调取视频确认,系一男子驾驶私家车到达事发地,不听现场物业人员劝阻燃放烟花爆竹。警方经调查走访,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人身份,固定有关证据,并于20日凌晨将违法人员关某传唤至常青所。经审查,关某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江汉警方已依法对关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可拔打110举报

  据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危害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火灾和炸伤、灼伤事故,造成环境污染,产生噪音扰民。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经营、存储、运输等问题进行坚决查处:对于一般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将一律依法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行政拘留;同时将依托公安道口检查站,对进入禁鞭区的车辆加强盘查,对违规携带的烟花爆竹一律予以收缴,对禁鞭区内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一律行政拘留。

  警方呼吁广大市民争当环保倡导者,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一旦发现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可立即拨打110进行举报。(记者戴旻阳 通讯员王威 陈龙)

  【编辑:邓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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