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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设立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首张经营许可证颁给了这家企业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1-06-10 12:56 来源: 长江日报-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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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6月10日讯“填写申请人承诺书之后仅一天时间,就顺利拿到了经营许可证。”9日下午,湖北青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娟说。记者了解到,这是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颁发的首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人现场为旅行社颁发了许可证。


  实施告知承诺制后,首张经营许可证颁给了湖北青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长江日报记者刘雍涛 摄
  告知承诺,是指申请人提出旅行社设立许可申请时,行政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已具备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等许可条件,承诺按时缴纳旅游服务保证金,并能够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由行政审批窗口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方式。
  据了解,5月底,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旅行社设立许可”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6月初,湖北青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电话咨询如何办理经营许可证,没料想成为全市首家通过告知承诺制拿到许可证的旅行社,成了改革后的第一个受益人。
  “我只提交了申请书、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旅行社设立许可告知承诺书等5份材料,便办好了经营许可证。”何娟说,手续简化后,旅行社至少可提前半个月开张。
  武汉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文旅窗口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将传统的“受理、审核、审批、发证”4个环节优化为“承诺即发证”。申报材料由原来的8件精简为5件,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减到“当场办”“立等可取”。
  告知承诺制下,如何实施有效监管?该负责人表示,告知承诺制实际上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证后2个月内,行业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通过现场检查方式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据了解,许可证还可通过EMS邮寄给申请人,全程实施“网上办”和“寄递办”的不见面审批服务,最大限度方便旅游企业办事创业,促进文旅行业营商环境优化再上新台阶。(长江日报记者汪洋 黄丽娟 通讯员王华芬 祝国榕)
  【编辑:邓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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