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记者熊美琪 通讯员周哲 符双喜) 近期热播电视剧《白色橄榄树》原著作者陷入“融梗”争议,《爱情公寓》出现多部美剧“梗”,电影《少年的你》原著小说《少年的你,如此美丽》被网友质疑“融梗”东野圭吾的多部作品……这究竟是创作自由还是侵权越界,你怎么看?
网络文学作品创作过程中的“融梗”行为应当/不应当视为侵权。制图:李靖
3月29日与30日,第十四届“法理争鸣”高校版权辩论赛即将迎来复赛,成功晋级的16所高校将围绕“网络文学作品创作过程中的‘融梗’行为应当/不应当视为侵权”这一辩题展开角逐。即日起,广大网友参与长江头条话题互动,即可投票选择支持正方或反方,在话题中分享的观点还有可能成为赛场上的论据。
“融梗”,就是通过化用别人作品中的情节、桥段等元素,将“梗”融进自己的作品里。与抄袭不同,“融梗”并没有明显的文字复制粘贴,但却在关键情节或人物设定上借用了他人精妙设计的梗。在法律中,抄袭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融梗”与抄袭的区别在哪?逐字逐句对比可以鉴定抄袭,可如果只有情节、论点、人设相似,表现手法不同,要怎样判定呢?
复赛评委、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初级合伙人李锐杰介绍,当前,“融梗”未被明确界定为法律术语,其是否构成侵权需个案分析,关键在于相似内容是否属于受保护的“独创性表达”。他表示,复赛辩题的理论性和专业性非常强,覆盖了核心争议点,也与现实中的争议判例形成呼应,如“融梗”的边界模糊性、举证难度及法律与公众认知的差异等。
李锐杰说,这道辩题不仅考验选手对法律中相关区分标准的理解,还有结合类似案例并超越案例分析侵权构成的能力,同时,选手们更要在辩论中平衡逻辑论证与情感共鸣,回应公众对“原创保护”的期待。
目前,在网络文学创作圈,谈到“融梗”,有的读者认为只存在“情节或者人物设定上的相似”不算抄袭也不构成侵权,也有读者认为“叙事逻辑和关键信息都一模一样”,当然构成侵权。
你怎么看待网络创作的现状?在你阅读的网络文学作品中,有发现过“融梗”行为吗?关于复赛辩题,你还有哪些看法?请扫描二维码进入话题,参与投票互动、分享你的观点吧。
(值班总编辑 蔡早勤 值班主任 陈琦 值班编辑 李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