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5月27日讯 近日,为进一步强化新交付小区楼上楼、低密度别墅小区等重点区域违法建设源头控管,切实督促物业企业积极履行违法建设发现、劝阻、报告职责,武汉市城管部门对一批未履行控查违职责的物业企业进行处罚,共涉及8家物业公司,处罚金额二千元至一万元。
记者查阅发现,这10起典型案例中涉及的物业公司,既有多次违规不配合执法的,也有因为未履职导致多起违建的,以及未履行劝阻和上报职责的。《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下称《条例》)第十一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有违法建设的,应当予以劝阻,立即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和执法工作。若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拒不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取证或执法工作的,由执法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建议有关部门将相关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系统。
例如,2024年11月29日,汉阳区建桥街执法人员接群众投诉,发现建桥街中海寰宇天下天钻项目顶楼存在多处已建成的违法建设。据了解,2023年11月该项目交付使用以来,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法建设后,未履行劝阻职责,也未按要求将现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在拆除过程中,某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企业拖延、拒不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工作,造成严重后果。2025年4月25日,执法机关依据“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某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
市城管执法委相关部门表示,此次曝光十大典型案例,旨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强化行业自律,切实履行违法建设控管责任,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筑牢控查违第一道防线。今年,执法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改不力、屡教不改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将处罚信息抄送住更、发改等部门,采取资质降级、信用扣分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
链接: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控查违职责十大典型案例
1.某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2024年11月29日,汉阳区建桥街执法人员接群众投诉发现汉阳区建桥街中海寰宇天下天钻项目顶楼存在多处违法建设已建成。2023年11月该项目交付使用以来,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法建设后,未履行劝阻职责,也未按要求将现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在拆除过程中,某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企业拖延、拒不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工作,造成严重后果。2025年4月25日,执法机关依据“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某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
中海寰宇天下天钻项目顶楼违建(画圈处)被拆除。
2.武汉彩千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2024年3月20日,东湖高新区九峰街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曲水憩园小区内共3处违法建设已建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了违法建设后,予以劝阻,劝阻无效后未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且在拆除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工作。执法机关依据“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武汉彩千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
城管查处曲水憩园小区违建。
3.华某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针对华某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管理的华侨城小区出现新增违法建设问题,执法队于2024年6月和10月分别对该企业处以二千元和三千元的罚款。然而,该企业屡教不改,既未履行劝阻职责,也未按要求上报相关情况。2024年11月7日,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该公司管理区域内涉嫌再次新增2处违法建设。在执法机关调查过程中,华某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不仅隐瞒违建相关情况,还拒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针对上述行为,执法队员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并依据“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参照《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下称“细化基准表”),对华某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罚款人民币九千九百元整。
4.湖北文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2024年5月30日,洪山区青菱街道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鄂旅投书院世家小区内新增4处违法建设。经查,因湖北文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进出口材料运输把关不严,任由材料随意进入,针对新增违建未履行劝阻、报告职责。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依据“细化基准表”规定,对湖北文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
鄂旅投书院世家小区内违建。
5.武汉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西湖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2023年3月23日,东西湖区径河街综合执法中心人员日常巡查中,发现在东西湖区径河街天赐金龙城小区A区共四处楼栋顶台露台存在搭建违法建设行为。经核实,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为武汉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西湖分公司,未按“条例”要求履行违建劝阻报告职责,执法机关对物业服务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依照“条例”及“细化基准表”,对武汉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西湖分公司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
6.武汉某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横达盘龙湾竹苑存在违建,黄陂区城市管理执法督察大队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中队接到上级交办任务后,当天前往现场调查取证。经查实,该小区一处现场建设框架结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抢建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未向执法机关或盘龙城管委会上报违建情况,导致新增违法建设。执法机关于2024年12月20日对当事公司武汉某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五千元整。
盘龙湾竹苑违建。
7.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听涛观海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2025年2月17日,市城管执法委执法人员根据城运平台预警推送信息提示,对蔡甸区听涛观海龙台桃园小区进行抽查,发现有两处在建违法建设。物业公司虽发现但未劝阻、制止及上报。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等文书。2月20日,执法人员依据“条例”第十一条,向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听涛观海分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2025)城责改字【2025】第00001号,要求其限期整改。2月28日复查时,物业公司承诺及时报告并配合执法。鉴于其未履行劝阻上报职责,导致违建形成,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条例”第二十九条并参照“细化基准表”,对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听涛观海分公司罚款人民币六千元整。
8.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龙岛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2024年8月5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执法人员在玉龙岛花园水云居巡查时,发现1处违法建设。经核实,该小区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区域巡查中发现违法建设并未劝阻,也未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及城管局等相关部门。依据“条例”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执法机关对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龙岛分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据“条例”第二十九条及“细化基准表”规定,对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龙岛分公司罚款人民币二千元整。
水云居违建。
9.武汉远洋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2024年8月6日,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园区管委会执法队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远洋庄园小区内存在1处违法建设,经核实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武汉远洋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巡查、发现、劝阻和上报职责,执法队员依照“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依照《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武城管规〔2023〕1号)规定,对该物业服务企业罚款人民币三千元整。
远洋庄园小区违建。
10.华某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2024年7月3日东湖风景区城管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东湖风景区华侨城天樾二期涉嫌新增1处违建,该小区由华某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管理。执法队员依法对该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根据“条例”第十一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并参照“细化基准表”,对该企业罚款人民币四千元整。
(记者陶常宁 通讯员王越 闫豪)
【编辑: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