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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启动

新闻中心 > 长江经济带 > 泸州

2024-03-22 09:05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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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0日,《全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从即日起到今年年底,泸州将开展全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围绕集中摸排建台账、试点示范强引领、全面推广固实效、验收评价建机制、巩固提升抓长效等7阶段开展工作,重点围绕全市住宅小区,特别是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电动自行车的台账登记、进入小区、停放、充电和违规行为处置等方面,明确整治措施和相关责任主体。

  此外,专项整治行动还将聚焦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多部门协同推进,以属地区县(园区)、乡镇(街道)为主体,住建、消防部门牵头,广泛动员社区、物业企业、居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通过宣传引导、集中整治、规范集中停放和充换电场所建设等措施,切实整治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乱象,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整治行动过程中,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对于电动自行车在消防通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重点区域违规停放和私拉乱接、飞线充电、入室充电、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隐患,对于屡劝不改的现象,实行隐患举报奖励,在各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张贴公示举报方式(举报电话“12350”“12345”或属地公布的其他有奖举报方式),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所称电动自行车,指以蓄电池作为能源,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未在工信部名录的低速四轮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