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决策部署,强力推进我市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一是全面复核,修订完善信息。采用“无人机航拍+人工徒步”的方式,对我市933个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以下简称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信息开展全面复核,重点聚焦排污口类型、责任主体、污水来源、“一口一策”等内容;组织相关县区、开发园区和宝武马钢公司具体经办人员,对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修订,建立完善整治台账,确保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为后续整治行动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制定方案,明确标准流程。结合我市实际,会同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部门制定《马鞍山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7大类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标准;规范验收销号流程,印发《马鞍山市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办法》;实现“整治有标准、过程有监管、成效有保障”。
三是统筹调度,推进排口整治。建立日报、周报、月报三级调度机制,紧盯各载体单位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量、新增量、完成率和排名;截至2023年11月2日,我市入河排污口已整治完成927个,整治完成率99.4%,排名全省第2,超额完成国家和省2023年度整治目标要求,助推我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