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与“二调”相比,有哪些调整和提升?
答:这次调查,着眼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需要,将以往的土地调查调整为国土调查,紧扣“质量”“效率”这两个关键要素,在工作流程、技术手段、组织模式等方面都有较大的调整和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丰富了调查内容。“二调”采用国标2007年《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三调”采用国标2017年《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三调”在“二调”成果基础上,调查内容有了细化、更新和增加,明晰了林草分类标准、细化了城镇建设用地分类,并将“湿地”列为一级地类。同时,摸清了地类之间的转换变化情况,掌握了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情况,还把耕地变为其他农用地的情况,按恢复耕种的难易程度进行了区分和标注。
二是提升了技术手段。“二调”时主要用的是2米分辨率的影像,“三调”应用“互联网+调查”新机制,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集成运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全面提升图斑最小上图面积标准。在此基础上,我市自主收集了全覆盖的优于0.5米分辨率影像辅助图斑勾绘和地类判读,将建设用地最小上图面积标准提升到100平方米,比例尺由1:10000提高到1:5000,进一步提升了成果的精准性,保证了53万个地类图斑的真实准确。
三是严格了核查管理。“三调”时我市充分整合各方力量,建立监理机制,对8个县级调查单元实施全流程质量监理,全过程开展技术指导和核查,及时纠正偏差,消除问题隐患。只有每一阶段成果检查合格后才能转入下一阶段,只有检查合格的数据才能建库逐级上交。在初始成果和统一时点成果省级核查期间,我市又组织技术人员,在省核查单位驻点,昼夜连续奋战,认真核查每一个图斑,仔细比对每一个地块信息,全面整改省级反馈的错误图斑,确保数据成果真实准确。
四是调整了认定标准。“三调”与“二调”对耕地的认定标准作了较大调整,“二调”时对在耕地上临时种植果树、茶树、林木、药材、草皮、花卉,以及养鱼养虾养蟹等且耕作层未破坏的土地,按耕地调查,而“三调”根据现状调查为林地、草地、坑塘水面等非耕地。
(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科 咨询电话:0553-3115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