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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全军士官优秀人才奖三等奖的人员,是否符合录入地方志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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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4 00:00 来源: 芜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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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符合。根据《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实施办法(试行)》第六条,服现役期间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军人的名录和事迹,编辑录入地方志:(一)参战退役军人;(二)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三)获得省部级、战区级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四)其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全军士官优秀人才奖三等奖,暂不符合《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载入地方志的条件。
  (承办单位:芜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5910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