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07单元A1-05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4〕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07单元A1-05等地块(东至海中路,南至居安路,西至通盛大道,北至通沪大道)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规划初中由居安路北侧调整至小海中学东侧,小海中学东侧及海星路东侧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调整至海中路西侧集中设置,并增加婴幼儿照护站,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900平方米,原规划初中、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现状小海卫生服务中心及其西侧原规划停车设施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停车设施结合小海中学南侧规划绿地统筹设置。局部取消通盛大道东侧辅道,沿小海中学西侧增加15米宽支路。海星路西侧绿化带宽度调整为15米,沿通启路局部增加15米宽绿化带,小海中学北侧及海星路东侧绿地调整至海中路西侧集中设置,绿地总面积不减少。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政复〔2024〕2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