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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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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9 12:27 来源: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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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15日至7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1年9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坚决扛稳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全面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坚决进行整改。9 月 10 日,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传达市委第九轮常规巡察情况汇报专题会议精神,对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9月28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效凝聚了巡察整改的思想合力。
  (二)明确整改责任。局党组成立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党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局直单位各负其责的巡察整改责任机制,先后3次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的29个问题细化为36项具体问题,逐项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坚决做到一条也不含糊、一件也不放过,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强化统筹督导。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系统各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加强领导和统筹指导。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分别出席局属三家县级事业单位巡察意见反馈会议,对各单位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先后2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局直各单位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的汇报。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既抓好本人分管范围内的问题整改,又强化联系单位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督办,确保了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同步整改、全面整改。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1)落实长江大保护要求有差距。
  一是8个码头中已整改销号5个,中石化磨盘溪码头已完成整改待批复销号。二是建立周报制度,协调相关区政府督促企业加快推进中石油宜昌油库码头和中长燃艾家油库码头拆除工作。三是积极协调服务中石油、中长燃枝江新码头建设,目前两个码头水工工程已完工。四是黄柏河船舶防污染综合保障基地和兴山、长阳、猇亭3个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码头已建成投入使用。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
  一是局党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指示批示精神的通知》。二是印发了《宜昌市农村公路建养手册(试行)》,制定了《宜昌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宜昌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三是创新推出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红黑榜”网上公示监管机制。四是计划、资金优先安排县乡道建设,2021年安排县乡道改造项目计划560公里,将使全市县乡道中4.5米以下道路比例降低5%。五是持续加大“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力度,远安县被交通运输部命名为2020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宜都市被省交通运输厅命名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秭归九畹溪镇、兴山黄粮镇、五峰傅家堰乡、远安洋坪镇、当阳玉泉街道、夷陵区龙泉镇被省交通运输厅命名为全省2020年度“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长阳已申报龙舟坪镇争创下年度“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
  (3)推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力度不够。
  一是市政府已印发《宜昌市降低物流成本支持物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有力措施支持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多式联运效率,加快推进我市建设区域性交通物流中心。二是建立了运输结构调整月报制度,每月报送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进展情况。三是组织“宜昌枝城港建设中部陆海新通道铁水公联运示范工程”“枝江姚家港多式联运示范项目”申报了国家第四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四是《关于加快交通强市建设打造长江咽喉枢纽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将实施公路、水路、铁路、航空、物流枢纽等十二个专项行动,优化交通布局,助推运输结构调整,为宜昌奋力实现“六大目标定位”、在“宜荆荆恩”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中当好引擎提供交通支撑。五是2021年三季度公路货运量比2020年同比增长71.69%;水路货运量同比增长83.97%。相比较,公路运输占比持续下降,水路运输占比稳步上升。
  2.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
  (1)推动“十三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差距。
  一是对建设进度滞后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了问题清单,提请市政府对相关市直部门和县市区进行了协调督办,要求加快突破要素制约,推进征地拆迁,落实配套资金。“十三五”下达计划的40个项目,今年底前可完工21个、新开工2个,剩余17个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二是组织开展了交通重点项目综合督查,向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县市区发送了工作提示。三是提请市领导调度和专题研究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四是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了交通项目建设拉练活动,以点带面,营造氛围,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五是进一步优化了普通公路建设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六是编制了《干线公路提质增效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全市二级以上公路比例。
  (2)推进国家公交都市创建有差距。
  一是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向省级主管部门报送了专题请示,拟争取世行贷款2亿美元,用于购置新能源公交车及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提请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了公交运营调研及公交都市创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公交都市创建工作难点问题,分解、交办工作任务。三是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宜昌市中心城区提品质增能级十大行动实施方案、投资计划及城市建设五年攻坚行动重点工程项目清单》中,安排了3.8亿元用于公交停保场、首末站、公交枢纽换乘站建设。四是目前公交都市创建的35项指标已达标29项,针对另6项未达标指标,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公交都市创建限期达标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实行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所有工作任务将在2022年3月底前完成,确保公交都市创建工作2022年6月底前申报验收。
  (3)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不够。
  一是局党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了书面检查。二是组织开展了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三是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四是启动实施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组织开展执法大讨论、岗位练兵、交叉执法、执法评议等活动,切实提升了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五是研发了宜昌交通执法学习考试微信小程序,每月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开展学习考试,目前已累计参考2249人次,有效提升了交通执法人员的素质。六是对《宜昌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宜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内控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七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目前已累计对局属执法机构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工作开展现场指导8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化培训2次。
  3.推动交通系统改革力度不够。
  (1)推动直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不到位。
  一是局党组成立调研组,对局直单位班子运行、干部履职及机构运行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二是指导相关局直单位制定了新“三定”方案,并与市委编办进行了多轮沟通。三是局党组对改革转隶干部待遇事宜进行了研究明确,进一步稳定了干部队伍。四是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内设机构和工作专班的职责。五是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整体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统筹管理交通窗口,局属事业单位派驻窗口人员已精简三分之一。六是建立了《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市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机制(试行)》,市交通运输局全面履行行政许可职能,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核并作出决定,实现了行政许可职能彻底划转。
  (2)推动直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脱钩力度不够。
  一是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企业债务进行了审计,待债务问题解决后即可完成企业划转。二是设计院、虹源监理公司已完成公司改制,已向市财政局报送了划转股权的文件。三是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参股企业已完成新公司选址,正在协调拆迁补偿事宜。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推动公路危桥改造和国省干线地质灾害治理力度不够。
  一是全力加快前期工作,推进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全面动工,全市367座危桥改造已开工356座,完工89座,年底将完工189座。二是将“三年消危”项目纳入全市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交通补短板工程综合督查内容,目前已组织开展第一轮实地督查。三是组建技术服务专班,组织县市区公路管理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计75人开展了危桥改造工程技术讲座。四是强化行业监管,对“三年消危”项目20家参建单位开展了履约谈话,明确了质量、安全、进度、廉政等各方面管理要求。五是积极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32处地灾隐患治理项目纳入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我市国省干线地灾项目库已报省公路局。目前,2个国省道地灾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五峰G351地灾项目已报省厅待批。六是启动了全市公路水路自然灾害承灾体普查工作,督促公路管养部门加强国省道地灾隐患点综合安全管控,进一步完善了警示标志标牌,强化了日巡查制度。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党组在谋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面有差距。
  一是局党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传达了市委巡察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参会人员开展理论学习随堂测试,测试成绩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二是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局党组制定印发了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政同责清单、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和年度任务安排。四是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局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局直单位党组织情况汇报,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2)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向基层传导不够,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
  一是局党组责成相关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干部违纪事件开展了全员警示教育。二是局党组对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局党组成员分别到联系单位讲授专题廉政党课,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督导,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提出整改要求,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四是督促局直单位对干部受处理处分和问责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分别组织开展了全员警示教育。五是局直属机关纪委正在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理。
  (3)部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一是局党组组织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集中学习,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并与参会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进一步强调了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二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局党组督促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党委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筑牢了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四是建立了局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定期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五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季度报告制度进行了完善,要求局直各单位每季度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时,专门报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六是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局直单位及时报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情况的要求。
  (4)“吃空饷”问题整治不彻底。
  一是局党组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组织系统各单位开展了“吃空饷”问题回头看,学习“吃空饷”问题违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资及津补贴管理的通知》,对局属事业单位工资及津补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2.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
  (1)派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一是组织组务会全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对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出具体要求。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求,杜绝应报不报、少报漏报、报送不及时等问题。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开展业务学习研讨。纪检监察组于10月26日组织召开专题学习及研讨交流会,监督单位20名纪检干部参加会议并发言。四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五是每年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跟班学习、联合监督等多种方式对纪检干部进行轮训,建立纪检监察工作季度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提升基层纪检干部履职能力。
  (2)直属机关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够。
  一是局党组分管领导对局直属机关纪委委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局直属机关纪委坚持立行立改,制定了2021年度下半年工作计划,明确了开展纪法宣传、严肃执纪问责、建立例会机制等10项具体工作任务。三是局直属机关纪委聚焦重点工作、重要时间节点跟进监督,对作风建设问题开展调查,并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四是先后2次组织召开直属机关纪委例会,听取系统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了系统各级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五是组织系统各单位纪检干部参加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席会议,通过以会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市直交通运输系统纪检干部履职能力。
  3.作风建设存在差距。
  (1)存在发文种类多、篇幅长和一号多文问题。
  一是取消了“宜市交计”等8个发文字号,仅保留“宜市交发”等3个发文字号。二是强化发文统筹,制定了年度发文计划,按季通报发文情况,及时预警提醒。三是强化发文审核,实行起草前、起草后双审核机制,确保文件规范性。四是组织开展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题学习,切实减少文件、会议,改进会风文风,转变工作作风。
  (2)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重视不够、研究不及时。
  一是局党组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对提升工作质效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局党组坚持立行立改,对局直单位报送的请示事项及时进行研究,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2021年累计研究项目计划8批次、补助资金分配3批次,均及时转发或分解下达了相关计划、资金文件。三是通过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公示相关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了补助资金申报、分配的透明度。
  (3)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
  一是局党组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严格执行财务支出、资产管理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已达报废年限且不具有使用价值资产及时报废处理。三是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合理调配,严格遵循“废旧购新”原则,不再新增资产存量。
  (4)存在违规取酬问题。
  一是相关人员已将领取的补贴退回单位账户。二是局党组分管领导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深刻反思,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持续加强党纪法规学习教育,进一步筑牢了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
  4.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1)重大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
  一是已修改完善内控制度,对高速公路协调办监管内容进行了细化。二是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偿债专户已注销,专户资金已全部上缴国库。三是局领导带队到相关县市区就债务清收事宜进行了协调,相关县与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签订了还款协议。四是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企业债务进行了审计,向市政府报送了请示。
  (2)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一是局党组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深刻反思。二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相关项目进行决算评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三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政府采购、项目立项审批等相关政策规定,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四是建立了工作质量通报机制,每季度由局财务审计科对局直单位及局机关科室支付审核差错情况进行通报,有效增强了经办人员及审核人员的责任意识。五是在财务报销内控系统中增设了“会计审核岗”,款项支付实行“双审核”,科室提交报销申请后,由“会计审核岗”对提交报销金额和附件资料初审后再按审批程序送审,进一步提升了财务支出管理的规范性。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
  一是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大额资金支出的金额和决策程序。二是下一步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2)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
  一是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专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全体党组成员提出了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要求,党组成员就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问题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局党组分管领导对局机关3名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各支部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局领导和支部其他党员按要求参加支部活动。三是局机关各党支部分别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局党组成员均在支部会议上就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进行了公开承诺。四是2021年局党组成员均认真参加了所在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五是已将党组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纳入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持续抓好落实。
  (3)对葛洲坝过闸管理处改革发展重视和推动不够。
  一是对葛洲坝过闸管理处历史沿革进行了全面梳理,对现有人员结构进行了系统分析,提出了相关工作思路,向市委编办进行了汇报。二是局党组联系领导指导葛洲坝过闸管理处党总支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与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对加强教育管理、确保队伍稳定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组织葛洲坝过闸管理处积极参与了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疫情防控等工作。
  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推动干部交流不够。
  一是局党组成立调研组,对局直单位班子运行、干部履职及机构运行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二是制定了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干部交流工作方案,待市直部门机构编制调整到位后组织实施。三是积极向人社、编制部门争取,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人,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引进1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正在开展。四是继续加大干部调任工作力度,局直单位1名干部调任局机关副科职干部。五是与相关县市区就干部交流挂职事宜进行了沟通对接,将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申报交流挂职干部计划。
  (2)长期借调使用所属二级单位人员。
  一是对借调干部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目前从局属事业单位借用人员已全部返回原单位工作。二是今后将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市直单位干部借调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干部借调审批或备案手续。
  3.党建工作存在短板。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一是局党组研究印发了《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党支部固本提质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2021年度创建计划,对系统党支部固本提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局党组分管领导对局机关3个党支部9名支部委员进行了集体谈话,要求各支部进一步抓实基础工作,提升党建水平,力争尽早晋位升级。三是督促机关各党支部分别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向全体党员通报了巡察整改措施,组织支部党员就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开展了自我批评。四是组织开展了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五是局党组于11月8日再次研究党支部固本提质工作,研究确定6个党支部为2021年度固本提质先进党支部。
  (2)重视基层党支部班子建设不够。
  一是局党组分管领导对相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支部选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局直属机关党委指导市水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党总支将所属支部优化调整为2个,目前已完成支部选举各项准备工作,11月底已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三是组织开展了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专项排查,对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换届情况进行了摸底,督促1个党总支和2个党支部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四是建立了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台账和提醒工作机制,将提前半年时间对任期即将届满的党组织进行提醒。五是进一步强化党建例会制度,巡察以来已召开党建例会5次,听取各单位情况汇报,对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3)基层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不强。
  一是局党组分管领导对相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加强党建基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组织开展了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党组织设置专项排查,督促局直单位进一步规范了党组织设置。三是在直属机关党委例会上增加了党务知识“即学即考”环节,目前已组织开展考试5次,参考80人次。四是举办2021年度党务干部培训班,组织市直交通运输系统近100名党务干部参加学习,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党务干部的履职能力。
  三、多措并举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压实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落实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全面实施清廉交通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交通运输发展环境。
  (二)进一步查缺补漏,完成问题整改销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尽早实现整改销号目标。同时,着力扎紧制度笼子,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三)进一步对标对表,锤炼好正实优作风。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满意作为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提高交通干部队伍的执行力、战斗力。
  (四)进一步凝心聚力,推动交通事业发展。加快实施《关于加快交通强市建设打造长江咽喉枢纽的实施意见》及十二个专项行动,全面推进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检验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或直接向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反映。宜昌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17-6221235,邮政信箱:宜昌市城东大道58号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ycsjtysj@sina.com。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6346322。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联系电话:0717-625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