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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次出台农业农村生态环保五年规划,有何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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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3 16:49 来源: 宜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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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五”期间,就如何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四川有了“作战图”。
  5月12日,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四川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近日出台。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彭勇介绍,《规划》将以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为核心,以打造“绿富美”生态乡村为目标,着力提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到2035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基本实现。据悉,这是四川首次制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五年规划。
  瞄准4大难题
  助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十三五”以来,全省2438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完成保护区划定工作,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和标志标牌建设完成率分别达80.7%和94.1%,断面达标率提升至94.9%,创历史新高。
  “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四川作为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大省,乡村基层环境治理能力有限,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彭勇介绍,当前四川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存在四大难题——部分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规划不合理;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全省农业面源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农药、化肥不合理施用现象仍然存在;农业面源污染监管体系尚未建立,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尚不完善,监管机制有待健全。
  在此背景下,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吸取全国已出台规划(方案)的省(市)经验,充分调研,反复讨论、修改形成了《规划》,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助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
  设置11项具体指标
  强化农村空间分区管控
  作为未来五年四川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作战图”,《规划》有哪些细化举措?
  彭勇介绍,按照“保护优先、源头减量,问题导向、系统施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落实责任、多元参与”的原则,《规划》提出了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
  到2025年,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显著加快,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推进,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农业面源污染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持续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到2035年,全省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基本实现。
  为完成目标,《规划》设置了11项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6项,预期性指标5项。省生态环境厅农村生态环境处副处长苟晴介绍,约束性指标包括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比例从2020年的58.37%提高到75%,纳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数量从2020年的5个增加到159个,农村化肥施用量零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还明确了4项重点任务,具体而言,就是要强化农村空间分区管控,科学划分农村“三生空间”(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规划空间布局,推进种养平衡绿色发展。同时以实施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四大行动”为抓手,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方面,将稳步提升种植业污染防治水平,构建养殖业污染防治利用体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此外,四川还将强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两个“子方案”
  紧盯农村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
  彭勇介绍,四川结合全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薄弱点,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分别制定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四川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两个“子方案”,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高的标准推进“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具体来看,《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进一步确立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分类推进、久久为功”的工作思路,从科学完善规划布局、强化分区分类治理、深入实施资源化利用、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非正常运行设施改造、统筹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有序开展试点示范等7个方面安排部署,将目标逐年细化到各市(州)。
  《四川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则提出了“全面摸底,突出重点;试点示范,凝练经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分工协作,共抓共管”的基本原则,明确了10项治理方面的工作目标,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全面防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管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为主要任务,推动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明显优化,农业绿色生产及现代化发展水平大幅提升。
  彭勇表示,四川已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成效评估,确保全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内容来源丨川观新闻
  图文编辑 丨牟曦
  责任编辑丨杨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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