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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民政2024年将办好16件惠民实事 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惠及困难群众11.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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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07:45 来源: 三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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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7日,记者从宜昌市民政局获悉,2024年全市民政系统将全力办好16件民生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今年,民政系统将科学调整稳步提高2024年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以惠及城乡困难群众11.5万人。

  全力拓展综合救助试点。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库,汇聚相关部门困难群众信息,建立闭环工作机制,推进专项救助向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延伸,形成梯度救助格局。

  改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环境。对其集中供养需求进行摸排,实现应纳尽纳、集中供养。对其余特困人员全面落实委托照料责任,确保生活有人照料、生病有人看护,真正解决少数对象生活环境差问题。

  全面实施社区居家养老“强基工程”。今年新建12个街道(乡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改造24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新建幸福食堂50家以上,老年人助餐机构达到200个以上,建成家庭养老床位2700张以上,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服务覆盖率达到80%。

  开展困难老年人“春风送暖”活动。对1673户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对1000户以上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对2000户以上独居老年人提供巡访关爱服务。

  启动“智慧助老”专项行动。通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提供养老地图、刷脸吃饭、智慧养老顾问等服务,惠及老年人10万人以上。

  开展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亲情守候”行动。提升全市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餐饮、衣被、纳凉取暖、医疗、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照料护理等方面服务水平。

  落实高龄津贴提标工程。每月及时足额为宜昌城区80-89周岁每人发放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2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500元,惠及2.7万余名高龄老人。

  开展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在全市养老机构推行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引导养老机构以评促建,整治一批安全设施不达标、管理服务质量差的养老机构。

  实施“惠民殡葬”。对宜昌城区实行遗体火化的居民,全部免除遗体接运、遗体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以及简易告别礼仪服务费用。

  开展“爱佑童心”活动。实施宜昌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认真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和保障工作,购买服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为全市1.3万名困难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推进“精康融合行动”。持续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业人才挖掘使用培训,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提质增效,各地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50%以上。

  引导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建功先行区”三年行动和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搭建沟通交流服务平台,探索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引导发展机制。

  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加强乡村地名命名更名,健全乡村地名标志体系,推进乡村地名文化传承保护利用,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促进乡村地名利农惠农。

  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多渠道筹集善款,汇聚社会慈善资源,支持乡村振兴和共同缔造,惠及广大城乡居民。

  开展城区大病关爱救助活动。投入救助资金330万元,对宜昌市城区患重大疾病且自费医疗费用特别困难的群众予以大病关爱救助,救助对象不少于200名。(记者时刚,通讯员蔡冬梅、杨世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