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记者从宜昌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缩小城乡差距,市政府近日下发通知,调整2024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
据介绍,今年我市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88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680元/人·月,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增长10%和13.3%。
以低保标准为基础确定的城乡特困、孤儿救助标准和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也相应调整。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2倍确定。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为1.3倍,照料护理标准统一为0.7倍。
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原则上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2倍确定。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为1.3倍,照料护理标准分3档。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按照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确定,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的1.6倍确定。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2倍确定。
此次标准调整后,宜昌市将有11万城乡困难群众从中受益。(记者时刚、通讯员梁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