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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公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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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6:19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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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8月20日向湖北省正式反馈督察报告。黄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黄冈市及时研究制定上报了《黄冈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审查同意,现将《整改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为目标,以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抓手,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支撑,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实施长江大保护,全面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协同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构筑美丽黄冈、实现绿色崛起奠定坚实生态基础。

  《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措施清单。对每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牵头验收单位、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在坚决完成督察整改任务的同时,举一反三,制定了四个方面的强化措施。一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二是推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三是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大保护,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四是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的组织保障措施。一是扛牢整改责任。市委、市政府对黄冈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二是健全整改机制。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定期调度、交账和验收。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督察整改工作的精准督导、调度推进、跟踪问效。市直相关单位要加强现场指导帮扶、检查督办,确保整改事项按期实现销号清零、清仓见底。四是严格追责问责。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分别将督察整改工作纳入政治监督和组织监督的重要内容,监督推动各地各相关部门扎实有效推进问题整改。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宣传工作力度,通过“一台一报一网”、微信、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整改成效、经验做法、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努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黄冈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扎实有效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黄冈、实现绿色崛起提供坚实生态保障。

  《黄冈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docx

  审核人:范学鳌

  责任编辑:彭君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