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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作业劳动者6月起可领高温津贴 标准为每天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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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07:13 来源: 三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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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1日,记者从宜昌市总工会获悉,随着气温不断升高,从下月起,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可领高温津贴。

  据介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等部门发出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73号),用人单位应严格落实《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3〕39号)要求,在每年6至9月,按照12元/天的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发布日预报气温最高达到40℃以上时,停止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对不适宜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及时协商调整工作任务,且不得安排怀孕女劳动者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另外,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工、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高温津贴不能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有价证券代替。(记者孙晓陵、通讯员宜工宣)